哈尔滨仲裁委员会2016年仲裁工作综述

13.01.2017  21:38

2016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继续以提高仲裁公信力,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为工作主线,仲裁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仲裁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仲裁公信力显著提高,案件受理数量和标的额出现快速、大幅上升势头,仲裁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进一步加强并拓展到社会生活的更多领域。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仲裁事业发展,有赖于外部法治环境及内部管理规范的和谐完善。2016年,仲裁委员会在规范化的道路上更进一步,取得了一系列进展。

推进工作制度科学化。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仲裁办)从定岗定责和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入手,逐步明确岗位职责,编制岗位说明书,对工作任务、工作标准以及竞岗条件进行说明,同时完成全办18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全面梳理工作,对其中的会议制度等14项制度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同时制定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机制。

落实内部管理规范化。 自2016年初开始全面运行新办公系统,在案件管理、行政办公以及仲裁员管理等方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内部管理方面,对档案管理、会议管理、业务学习和培训、出车管理和接待、年休假和请销假、固定资产管理、印章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以及食堂管理等方面进行改进,逐步实现规范化。引进了自动化办公系统,运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逐步实现仲裁案件的审理管理、统计、监督,提高了工作效率。

加强分支机构管理规范化。 对调解中心和分支机构进行建章立制,明确岗位职责,对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调解员报酬给付办法,制定了调解办案流程等规章制度;成立了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保险行业仲裁调解中心、黑龙江证券期货仲裁调解中心、黑龙江商务纠纷仲裁调解中心等分支机构,仲裁调解向纵深领域发展。截止目前,分支机构调解中心共计接待来电来访200余人次,转入仲裁案件21件,标的额6.17亿元,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补充仲裁条款14份。

二、提高案件质量,仲裁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是仲裁事业发展的根基,是仲裁提升公信力的灵魂。仲裁委员会坚持仲裁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仲裁在优化区域法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仲裁案件受案数量及标的额不断上升。

受案数量快速增长,案件类型不断丰富。 2016年共受理案件1009件,比去年同期的650件增长359件,同比增长55.23%;受案标的额34.04亿元,比去年同期的20.84亿元增长13.2亿元,同比增长63.34%。共结案827件,其中裁决373件,调解撤案454件,调解率为54.90%。全年被法院撤销案件3件,没有案件被法院不予执行。与此同时,在受案类型方面,受理了保险业纠纷、旅游业纠纷等新的纠纷类型。

完善案件保障措施,加强案件监督管理。 推动立案、审理、监督相分离,实现专职立案,立案人员由办案秘书兼职转变为专职立案,严格立案程序规范和送达规范,细化不同类型的收费标准,提升了立案服务质量。在案件审理方面,对仲裁庭组成人员意见分歧较大和裁决意见不当的案件,组织专家进行咨询,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与此同时,出台了减免仲裁费用,预约节假日立案、开庭,异地开庭,财产保全及案件执行一站式服务等便民举措。

制定案件管理制度,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针对立案程序及重点问题,制定了立案咨询规范。针对仲裁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方法等,制定了送达规范。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细化了各项常见仲裁请求的收费标准,更加明确了立案收费标准。制定鉴定程序规范和实施细则,以及鉴定机构承诺书,修改、完善委托鉴定合同。有效规范了鉴定流程。起草了专家咨询管理办法等,使专家咨询的召开有规可依。

三、提升服务水平,队伍素质进一步优化

事业发展的成败,关键在人。仲裁委员会在2016年将人员队伍建设作为中心工作,在仲裁员、调解员、联络员队伍增聘选聘及工作人员招聘过程中,以公道正派和专业能力为准则,进一步提升了队伍水平和人员素质。

评选“十佳”并增聘仲裁员。 召开四届五次会,评选2015年度“十佳”仲裁员、优秀调解员、优秀联络员,并在2016年仲裁工作会议进行公布和表彰;增聘国内外仲裁员41名,其中,国外仲裁员有6人,香港、澳门仲裁员有5人,北京、上海等省外地区的仲裁员有14人,本地区仲裁员有16人,进一步提升了仲裁员队伍的整体实力,扩大了仲裁委员会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本年度开展3次招聘工作,经过考核,录用合同制仲裁秘书6人,网络技术人员1人,行政人员1人,仲裁秘书均具有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此次招聘工作将进一步提升仲裁秘书队伍的实力。

积极开展仲裁员及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邀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哲、北京大学教授尹田国家检察官学院石少侠教授等业内权威人士为仲裁员、调解员及仲裁工作人员等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仲裁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能力。

四、加强宣传推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

由于社会民众普遍缺乏仲裁的意识,为提升仲裁法律制度影响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运用仲裁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仲裁委员会广泛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拓宽仲裁法律制度服务领域。

加强与媒体合作,扩大仲裁法律制度普及面。 与哈尔滨电视台共同推出大型普法类栏目《仲裁视点》,通过“仲裁常识”、“以案说法”、 “法律问答”等版块引领观众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纠纷。在《哈市信息》、《造价信息》刊物及各大报刊、“《天天315》消费维权”等电视节目及《105.6谈婚论嫁》广播节目等发布及登载宣传信息、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等文章70余篇,组织录制节目100余期。通过微信、微博等发布信息2万余条,现有微信粉丝7万余人,四大微博粉丝近26万。

参与各类大型活动,积极组织对外宣传。 成功举办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成立二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对20年来为仲裁委员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哈尔滨仲裁周”活动,开设专题论坛,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进行交流研讨。参加北京仲裁周活动并成功举办专题分论坛。另外,还参加了“哈洽会”、春秋季车展、消费者权益日、依法维权宣传活动、六五普法、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日活动等,现场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咨询,发放仲裁宣传资料。

延伸仲裁服务触角,积极开展送法“六进”活动。 走访市知识产权局、道里区司法局等机关单位,对规范合同文本、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进行探讨;组织到电气行业协会、福建商会等商(协)会进行普法宣传;走访中铁二十二局、光宇集团等大企业,进行专题法律讲座;走访李易桐、林大人文等10余家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进行沟通交流;到东北林大进行法律专题讲座,与哈尔滨商业大学联合举办模拟仲裁庭;与春明、曲线、铁瓦、贵新4个社区联合举行了“送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仲裁法律制度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能力和范围。

五、开展学术活动,仲裁理论研究进一步繁荣

根据仲裁法律制度高效、便民、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协议管辖、一裁终局等优势,仲裁委员会结合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形势、我国先进地区仲裁制度、仲裁机构的优秀发展成果,积极促进仲裁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繁荣发展。

举办仲裁法律制度征文活动。 与省、市法学会联合举办征文活动。经过省内专家匿名评审,从来自全国各地及各行各业的54位作者所撰写的41篇文章中,评选出一等奖论文3篇,二等奖论文6篇,三等奖论文10篇,优秀奖论文22篇。与此同时,组织编印征文活动的论文集,推荐优秀获奖文章至中国仲裁法研究会举办的“中伦杯”征文活动,其中5名获得特别奖的作者中有3名为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功举办2016年省、市仲裁法学研究会年会,对区域仲裁理论研究起到重要推进作用。

加强交流,积极开展学术研讨。 2016年2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首届理事会会议;3月,参加“上海国际仲裁周”活动; 6月,参与 “互联网+语言产业”国际论坛;9月,与俄罗斯远东和外贝加尔调解协会签署《合作协议》,达成多项共识;8月,与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中国法学会仲裁法研究会、黑龙江省仲裁法学研究会等共同组织“2016哈尔滨仲裁周”活动,举行了“一带一路战略对中国仲裁机构发展的机遇与挑战”等专题论坛,为仲裁法学的交流提供了重要契机。

创办《哈尔滨仲裁》简报及《仲裁视点》专刊。 与省、市法学会联合创办《仲裁视点》双月刊,内设案件播报及特别关注、时政仲裁要闻、实务案例等多个版块,及时刊登国内外仲裁法学前沿理论研究成果、国内仲裁要闻,并充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及仲裁指导思想发表相应文章,现已刊发4期,共计8000册。《哈尔滨仲裁》工作简报已刊印12期16000册,主要登载哈仲动态及仲裁案例、示范合同等,现已向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发送16000册。

六、坚持公益慈善,社会责任进一步践行

在开展各项仲裁工作的同时,仲裁委员会积极践行自身的社会责任,弘扬雷锋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慈善及文体活动。

关注弱势群体,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2016年,仲裁委员会先后开展了慰问敬老院老人、看望儿童福利院的儿童的“爱心爸爸”活动、为自闭症儿童仲裁办职工献爱心5300元、至阿城区白渔泡湿地公园公益植树1000棵等公益活动,与此同时,还积极组织仲裁专家及爱好者进行羽毛球、登山等文体活动,进一步加强业界交流,丰富文化生活。

搭建致富平台,提供义务法律服务。 举办乡村法律大集,为乡村百姓现场解决法律问题;回访拜泉县贫困儿童;组织仲裁员、调解员、联络员及仲裁办工作人员自发向巴彦县龙庙镇向阳村贫困户捐赠,购买了电脑、桌子、打印机等价值5万余元的慰问品,与向阳村共同建立了乡村法律工作服务站与“互联网+”电子阅览室,以利于广大民众通过“互联网+”的模式拓宽销售渠道,广开致富之路,同时为切实化解乡村社会矛盾、乡村法律服务在线问答搭建了平台。

培养法律人才,开展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工作。 共接待来自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等高校的7批实习同学共计67人,在同学实习期间,组织同学观摩庭审,组织指导同学开展模拟仲裁庭活动,指导同学学习立案流程,与同学召开学习座谈会,为仲裁事业的发展壮大储备人才。

(来源: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