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稳步推进30件利民实事之一
14.06.2014 00:33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省民委稳步推进30件利民实事之一 201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30件利民实事之一,省民委经济处负责其中一项的推进落实。即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力度,力争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增长10.5%。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完成,年初,经济处确定了工作方案,把全年工作分为工作安排、调查研究、全力实施和总结验收四个步骤实施,并实行每两个月将推进情况报省政府督查室一次的制度。 围绕30件利民实事的落实,经济处重点开展了以下八项工作:一是下达了2013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共拨付资金9050万元,建设项目56个;二是协调21个厅局为全省鄂伦春族乡村建设迎庆项目34个;三是对五常市拉林镇、双城市双利锡伯族村等20个村进行特色村寨发展情况调研。将这20个村寨申报纳入国家即将确定的“十二五”时期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名录;四是全省共有29家企业被国家确定为“十二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定点企业,正在做财政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并筹备召开全省民贸工作座谈会;五是初步确定了梅里斯区卧牛吐镇四间房达斡尔族村为我委新的新农村建设帮建点,对四间房村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计划安排了修路资金110万元,协调争取了篮球场建设资金2万元;六是扶贫工作上已为帮扶村孙吴县沿江达满族乡大桦树林子村安排资金212.5万元,用于建设村内水泥U型槽边沟10000米;七是5月28日—30日对全省辖有民族乡、村的县(区)及边境县、牧区半牧区等共计78个地区的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填报和网络上报方面的培训,按时完成了国家民委和省民委数据上报工作;八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十二五”期间三个专项规划的中期检查验收工作;九是在边境地区开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国家民委,对今后我省边境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起到了指导作用。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14.06.2014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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