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废止40件“过时”政府规章 建议废止5件地方法规

18.07.2014  16:30

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日前,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废止40件政府规章,并向市人大提交废止5件地方性法规的议案。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243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有11件政府规章和1件地方性法规实施时间已满20年。经清理,有9件政府规章废止,1件地方性法规决定建议市人大废止,占总数的83.3%。

被废止规章事关民生比例最高

据统计,事关民生的政府规章在本批废止目录中比例最高,共有15件,占37.5%。据介绍,为了最大限度释放社会活力,激发改革创新动力,本次清理把事关民生事项的“过时”规定作为重头戏。如资料显示,1993年制定的《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的规定》,与人社部现行的相关文件不一致,但由于政府规章的法律效力更高,企业执行面临两难。这个规章废止以后,企业可以执行人社部的相关政策文件,等于是把法律障碍清除了,对企业、对职工都是好事。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