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室主任谈落实】任鸿亮:深化能动履职 促进重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2.03.2022 16:55
本文来源: 检察
【按】 2月22日,黑龙江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省检察长会议后,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迅速学习贯彻,结合本条线的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注重工作效果,全面进行了贯彻落实。 省检察院办公室《检察工作简报》专刊特邀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谈体会、谈思路、谈措施、谈办法。 从今天起,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予以转发,供各地学习、交流和借鉴。
深化能动履职
促进重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主任 任鸿亮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任鸿亮提出:全省检察机关重罪检察部门要以会议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会议部署,持续深耕主责主业,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大局稳定,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抓实“质量建设年”和“能力作风建设年”,坚持稳中求进,深化能动履职,促进重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稳中求进 在国家安全稳定上下“实功夫”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类、涉恐和枪爆违法犯罪。 加强案件指导,对全省各级院办理的涉国家安全类案件,要经省院把关后再作处理决定,重大、敏感、复杂案件要层报高检院审批。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犯罪。 强化司法责任落实,筑牢涉检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三是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巩固提升要求。积极推进涉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治理,强化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
坚持司法为民 在维护百姓权益上下“真功夫”
一是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坚决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一杀多人”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犯罪。对全省陈年积案办理情况进行调研,提出加强办案工作的意见。依法办理核准追诉案件,开展必要的社会调查工作,审慎提出是否报请核准追诉的意见。 二是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 对全省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惩治“自洗钱”犯罪、涉兴奋剂犯罪。积极开展“6.26”禁毒主题宣传教育。 三是扎实推进民生民利执法司法。 规范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继续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积极运用公开听证办理疑难案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做到“应听尽听,应助尽助”,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指导条线就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的深层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落实。常态化推进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开展公共安全领域治理专项监督。大力推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加强寄递安全监管。深入推进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坚持规范执法 在案件质效提升上下“硬功夫”
案件质量是重罪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要以“求极致”的标准办理重罪案件,实现客观公正。 一是确保重罪案件质量。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准确把握死刑适用的证据、法律、政策标准,推行以客观证据为先导的审查模式和亲历性证据复核方法,推进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工作统筹、协调发展。落实无罪判决、撤回起诉案件质量预警、反向审示、分析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促进提升办案质效。 二是发挥业务数据引领作用。 坚持每月业务数据分析,每季度召开业务数据分析和工作推进会,关注重罪检察核心业务数据变化和走向。指导市分院对问题数据逐项分析,对重点案件逐案评查,省院及时开展针对性指导。 三是持续推进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合理控制重罪案件“案-件比”。在保证案件质量基础上科学降低“案-件比”,不搞“一刀切”,确保重罪案件“案-件比”保持在合理地位运行;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把握故意杀人、抢劫和重大毒品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的条件,准确把握慎重从宽标准;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准确把握适用的具体方法,切实提高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办理重罪案件的能力水平。
坚持能动检察 在强化法律监督上下“深功夫”
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转变监督理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 一是加强侦查监督。 严格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运用好侦查监督平台,及时发现和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规范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适用。省院组织开展专项评查活动,促进侦查监督工作质效的提升。 二是加强审判监督。 持续更新审判监督工作理念,开展对全省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强化工作指导。提高抗诉工作质效,坚持二审程序抗诉与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并重的工作理念,研究把握抗诉特别是认罪认罚情况下抗诉必要性条件,严格落实抗前请示沟通制度,有效提升抗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加强死刑复核法律监督。 贯彻落实提请监督、报告重大情况和报送备案等制度要求。对死缓案件二审全部开庭审理的新情况和死刑复核监督工作开展调研,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坚持强基导向 在重罪队伍建设上下“苦功夫”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增强政治定力,进一步筑牢重罪检察队伍思想根基,把“从政治上看”贯穿重罪检察工作始终。 二是坚持从严治检。 落实“严管就是厚爱”理念,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巩固拓展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三是坚持业务强检。 做实做细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用好“检察案例库”和“检答网”,提高重罪队伍审查判断证据和综合运用“天理、国法、人情”的能力。指导条线加强重罪检察理论研究和典型案例培育能力,组织开展评选优秀法律文书以及观摩庭、考核庭活动,引领业务能力提升。积极助推基层检察院建设,强化对口帮扶力度,精准施策,确保帮扶相对薄弱基层院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省院业绩考评细则,充分发挥业绩考评的激励引领作用。
本文来源: 检察
22.03.2022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