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顺利实施

25.10.2014  12:38

  23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巡回宣讲团到黑龙江进行宣讲并与全省100余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及行业协会代表进行交流答疑。

  自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我省实施以来,全省各类市场主体按要求开始履行公示企业即时信息、年检改年报等新的责任。截至10月20日,全省联络员网上注册2457人次,短信验证4079条,完成2013年度年报1448户(其中个体481户),企业即时信息公示137条。

  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省的深入开展,准入条件进一步放松,创业成本大幅度降低,有效激发了全社会资本投资热情,截至9月底,全省各类市场主体突破200万大关,达到206.9万户。下一步,省工商局将以加快推进全省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各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条例》培训强化督办落实与跟踪问效等4项工作为重点,使改革红利释放于全社会,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内生动力。(作者:曲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