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企业“冒黑烟”被罚14万元

08.01.2016  14:4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市环保局从1月1日起启动“治黑烟百日歼灭战”行动,全面推动完成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和小锅炉淘汰。昨天,检查组对我市3家企业应淘汰小锅炉进行复查时,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和黑龙江省圣隆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未完成限期整改被罚款14万元。

  昨天,记者随检查组来到位于和兴路189号的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房产物业公司。该企业两台4蒸吨为1000余户居民及林业设计院办公楼供暖的小锅炉,均属于应淘汰锅炉。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该企业小锅炉排放严重超标,而且该锅炉房建设无环境评价。检查组根据新《环保法》,对其处以9万元罚款。如仍不整改,将启动按日计罚。位于花园街上的黑龙江圣隆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台2蒸吨小锅炉为严重老化锅炉,锅炉无任何除尘设施,煤堆也未覆盖。检查组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如在限期内未整改,将依法处罚。该企业锅炉房同样存在无环评的违法行为,检查组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检查组还复查了位于先锋路上中发郦苑小区的怡馨女子浴池。因该浴池使用1蒸吨以下的小锅炉供暖,检查组于2015年12月25日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复查发现,该浴池已将锅炉烟管断开,并承诺3天内拆除小锅炉。

  据环保部门介绍,此次“治黑烟百日歼灭战”将通过从严处罚问责、跟踪问效治理,舆论宣传引导、公众参与监督,严肃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动完成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和小锅炉淘汰,完善我市燃煤锅炉环境管理系统,力争用3个半月的时间在我市基本消除黑烟现象,改善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