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的通知(黑安监〔2015〕84号)

07.12.2015  09:50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和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通知的通知》(黑安监发〔2015〕9号)要求。2015年底我省工贸行业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2016年扩大到所有规模以下企业。

      为掌握全省基本情况,请各市(地)认真核实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贯彻执行“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填写《工贸行业企业“五落实”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15年12月7日11时前报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二处。

联系人:杨彬,0451-8701202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4日



附件:

  • 工贸行业企业“五落实”进展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