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企业承接高校、科研机构有效专利技术成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哈政发[2014]6号),鼓励专利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施,支持企业承接具有有效专利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高校、科研机构有效专利转化实施,现征集企业承接高校、科研机构有效专利技术成果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承接高校、科研机构的有效专利技术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申报的项目应是承接高校、科研机构的有效专利技术成果,且专利权利明晰;
3.申报的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主要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4.2015至2016年企业转化的专利技术成果项目投资总额或新增产值达到2000万以上;
5.2015年度企业盈利并依法纳税;
6.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已经支持过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的专利技术不再重复资助。
三、申报所需材料
1.《企业承接专利技术成果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2015至2016年投资总额或新增产值的专项审计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2016年年费缴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5.专利证书复印件(包括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等);
6.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专利权转让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9月30日17时。
五、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取得资助资金的,收回资助资金,同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2.将纸件申报材料装订一式两份及申报书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专利管理与监督处。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专利管理与监督处
地址:香坊区红旗大街251号306室
联系人:曲凯
联系电话:8230179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