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强制执行中的司法温暖

03.01.2017  22:03

    “我也不知道他们欠钱,来这没住几天,这就让搬出去,亏得法院领导这么有心,帮我解决了住的困难,要不然都不知道这个年上哪去住了。”居住在被强制执行的铁力某酒店的盲人老李感激地说。

    铁力某酒店的业主是王某娃,他以酒店做抵押,向铁力农商行贷款500万元。贷款到期后,农商行将迟迟还不上贷款本息的王某娃诉至伊春中院,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娃偿还贷款本息800余万元。之后,王某娃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无奈的农商行向伊春中院提出执行申请。

    案件受理后,伊春中院执行局于2015年7月28日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还清贷款本息。接下来就是执行员辛志磊不断的打电话联系、到处寻找被执行人,甚至外出办案途经铁力市,都要找一找被执行人。王某娃总是以种种借口,故意拖延规避执行,到最后,连人都找不着了,电话也不接了。

    2015年12月15日,伊春中院委托伊春某拍卖公司对已查封的抵押物铁力某酒店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经三次拍卖,无人等级竞买,致使拍卖物三次流拍,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流拍价730多万的酒店及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2016年3月25日,伊春中院作出执行裁定,将流拍的酒店及土地使用权抵给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在接到裁定书后,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迁出。2016年5月3日,伊春中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向被执行人发出强制迁出公告,限王某娃于2016年5月18日前迁出。执行人员多次主动劝其迁出,可王某娃一直置之不理。

    期间,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伊春中院将王某娃信息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并以王某娃涉嫌拒执罪移交铁力市公安局侦查,王某娃也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最终归案并取保。

    当王某娃得知法院要采取强制措施后,不到几天的时间,他就在酒店开起了无证经营的社会服务中心,以低廉的费用召集一些老年人入住,想以此阻碍拖延申请执行人对该房屋行使使用权。

    执行人员在哈市办案返回时直接来到铁力市,再次找到王某娃,向他不断讲明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规劝其早点主动迁出,但他还是执迷不悟,拒不迁出。

    为了不贻误战机,12月22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出的申请,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伊春中院法警支队、铁力市法院、铁力林区法院、铁力市公安局、铁力市交警大队、铁力市120急救中心等多家单位共70余人,在伊春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刚的现场指挥下,依法对拍卖物铁力某酒店进行强制执行。迫于强大的执行震慑,被执行人王某娃同意配合法院,主动腾空了酒店。

    为了确保这次强制执行取得好的效果,稳妥解决入住不久的老年人安置问题,避免产生其他社会问题。王刚局长会同执行人员又耐心地做王某娃和老年人的思想工作,农商行又为10名老年人补助了1个月800.00元的费用,并把他们送到提前联系好的老年公寓,并为王某娃一家及盲人老李出资1,3000.00元,另行解决居住困难。于是就有了开头盲人老李的一番感激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