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出纳员挪用20万国有粮食直补款炒股被判刑
11.11.2014 12:05
本文来源: 新浪黑龙江
东北网11月10日讯 (王畅 记者雷蕾) 近日,伊春市一女出纳将国有粮食直补等补贴款挪用购买证券营利被判刑。
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伊春市上甘岭林业局某经营所出纳员吴某利用任出纳员的工作便利,先后两次挪用自己保管的伊春市上甘岭林业局拨付给其经营所的国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及良种补贴款,通过自己在某证券公司的银证账户,购买了229092.51元人民币的两种证券,从事营利活动。案发前吴某已将赃款全部返还,并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中,利用任单位出纳员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国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款进行炒股,用于个人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被告人吴某主动投案自首,系初犯。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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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14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