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出台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

02.02.2015  19:31

  近日,伊春市出台《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省发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后,第一个市级的中长期计量工作专项规划,是指导伊春市计量工作的行动纲领和行动指南,对促进伊春市计量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现实意义。

  《意见》提出,到2020年,伊春市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全市建立各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10项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样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育诚信计量单位200家以上;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受检率均达到100%,全市17家列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名单》的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注册计量师比例达到50%以上,各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注册计量师比例达到30%以上;逐步对集贸市场、乡镇和社区医院用计量器具开展免费检定服务工作。

  《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保障计量监督、技术机构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的资金投入,对计量执法装备的配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立与更新改造、计量测试服务公共平台和实验室建设、社会公共性计量检测技术方法、计量作弊技术防控查处研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等重点工作经费给予保证;支持开展计量惠民活动,增加公益事业发展投入,逐步将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各有关单位要重视各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基础建设,加大支持计量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