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卫生计生加大惠民力度

17.03.2016  10:54

近日从伊春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市卫生计生委准推出2016年卫生计生便民惠民实事 。将在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改善就医条件、强化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等7个方面加大便民惠民力度。

  一是启动实施精准健康扶贫工程。针对有的家庭 “小病拖、大病扛,实在不行上药房”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对症地精准实施健康扶贫。健全完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对因病致贫或返贫的人群给予及时有效救助,联合民政等相关部门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贫困人口实行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实行分类救治或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医疗卫生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要与因病致贫家庭结成帮扶对子。

二是切实加强健康服务业发展。坚持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先的原则,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切实放宽社会办医市场准入,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结合伊春林区实际,在医疗、健康、养老等基础民生领域,鼓励社会资本重点发展护理、康复、临终关怀、健康旅游等延伸性服务,推动健康服务业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针对伊春市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将医疗、护理、养老、旅游、康体融为一体,为社会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的一站式服务,探索国内南北差异化养老的新路子,逐步在全市建立起符合林区发展实际、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是举办大型义诊等系列活动。以“优质医疗服务走基层,促进健康服务在身边”为主题,开展“名医专家下基层 ”大型 公益义诊月活动,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名医专家深入到乡村、林场、社区为患者提供寻医问药、解疑答惑、指导科学就医、科普知识宣传,为基层群众“送医、送药、送健康”。

四是扎实开展改善医疗服务惠民生系列行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机制,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并邀请行业协会和人民代表参与综合评价工作,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五大方面综合考核,适时向社会公布考核评价结果,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的提升,规范服务行为;选树医疗卫生战线的先进典型,在全系统开展向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学习的活动,让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医疗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学有榜样、干有目标,开展“争做名医、名护和争创群众满意院、所”活动。协调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伊春日报社和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认真做好“争做”“争创”活动,让全社会参与,克服系统内自弹自唱现象,有效地树立我市广大医务工作者形象、缓解医患关系,让卫生战线精湛的医疗技术得到全社会的认知、认可,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水平的健康服务;举办好伊春市“首届医护专业技能大赛”。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主基调,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护理技能大赛,激发医疗卫生人员“比学赶超”热情,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三级医院要推行预约诊疗,逐步推开日间手术。严格规范会诊制度,加强医师会诊管理。建立健全医院护士管理制度,继续深入推进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加快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的创建。

是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6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150元。建立完善全市统一门诊统筹政策,扩大合规费用报销范围。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并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改善基本医保管理服务,扎实做好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切实发挥托底救急作用。

六是扎实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对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该整顿的整顿、该封停的封停、该取缔的取缔,净化医疗卫生服务环境,规范执业范围和行为,增强依法执业意识,实现医疗市场监督管理重心下移,消除监管盲区、盲点,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

七是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政策。加强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历史清欠工作。兑现完成与国有企业脱离劳动关系且失去独生子女父母、城镇无业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政策。

伊春市卫生计生委李霁光  供稿


附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8月29日,卫生厅
巡视公告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卫生厅
关于变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域名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