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委办第四督查组到伊春市开展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督查检查工作

12.09.2016  12:41
      9月5日,由省政府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王忠华带队的第四督查组到伊春市,针对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为期4天的督查检查工作。督查组先后深入铁力市、嘉荫县和五营区,抽查了3个地方政府、8个行业管理部门以及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伊春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


        督查检查结束后,督查组听取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局局长林文革对伊春市政府、部门和企业三个层面存在的15类问题进行了通报。

      督查组组长王忠华同志做了总结发言,并对伊春市下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必须提高对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必须在预防为主上狠下功夫,在安全风险等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三是必须抓好试点单位、试点区域,强化典型引入,强化标杆作用;四是必须强化执法手段,形成高压态势,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五是必须认真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政府、部门、企业三级已经制定的方案,严格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伊春市安委办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冯奎阳同志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了督查检查。(通讯员 陈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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