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汤旺河区法院院领导带头办案成效显著

20.01.2016  14:55

        近日,伊春市汤旺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办理了该院受理的第一起民事案件,现案件正在审理当中。其他党组成员亦按照受理顺序号承办了2016年案件。2015年,汤旺河法院班子成员在院长的带领下,重回审判一线。

        院长带头办理案件,既是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抓手,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也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审判、管理能力,增强对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能力;其榜样示范作用更是带动了全院法官更加积极主动地办好案件,提升全院办案的整体水平。伊春市汤旺河法院2015年汤旺河法院党组成员共计办理各类案件68件,占受案的33.2%,其中刑事案件3件,民商事案件24件,执行案件40件。副院长刘德慧在全市法院开展庭审评比工作中,以96分的高分位居全市庭审评比第二名。2015年,汤旺河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5件(含旧存1件),结案202件,综合结案率98.5%,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1.17%,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7%,达到了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提高和信访案件下降的“三提高一下降”的结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