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15.03.2016 13:22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近日,全国爱卫会下发文件《全国爱卫会关于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的通报》(全爱卫发〔2016〕2号),重新确认伊春市为国家卫生城市,嘉荫县为国家卫生县城。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心城四区和复审工作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的主动作为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伊春市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获得总分805.7分的好成绩,顺利通过了全国爱卫办的暗访检查,被全国爱卫办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
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建设工作中,伊春市继续强化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机制不变,城市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一是规划合理,整体推进城市建设。二是城市整洁卫生,城市绿化亮化良好。三是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水质空气质量优良。四是宣传氛围浓厚,健康教育内容丰富。五是“五小”行业管理较好。管理基本规范,证照齐全,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从业人员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整体卫生较好。六是启动专项改造工程。
全国爱卫办在暗访检查报告中指出的伊春市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八个方面的问题,市爱卫办逐一进行了任务分解,形成了《伊春市整改全国爱卫办暗访检查反馈问题任务分工表》,将细化后的55个需要整改的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中心城四区和各职能部门在6月末全部整改到位。通过整改问题和实行长效管理,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推进卫生城市向深层次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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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2016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