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让林下经济“梅开二度”

25.06.2015  12:18

  本网讯(管艳华)  伊春市历经了四次采伐限额的调减,特别是2013年冬季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后,广大林业职工彻底告别了以木材生产为主体的林业经济发展模式,一时间,“人往哪里去,钱从哪里来”这个问题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更为突出。无林可采,有林经营,“人往林下去,钱从林下来”的强音比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高亢。林下经济在转型的阵痛期肩负起了重要的历史使命,一度成为林区职工群众的“吃饭经济”、“致富经济”。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提出的“林业经济林中发展,林区工业林外发展”的思路,变“采山”为“种山”、实施农林一体化经营的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七带一谷”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新格局,围绕“红蓝黑黄+林药+林畜”六条产业链,在广袤的大森林里唱响了一曲让林区人民增收致富之歌。不仅使森林资源得到了休养生息,更实现了“依托资源不依赖资源,让青山绿水流金淌银”的发展目标,走出了一条“生态保护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绿色发展之路,林下经济也随之不断壮大。

  一组数字令人欣喜:2014年,伊春林区林下经济呈现两位数增长,实现产值61.2亿元,同比增长12.8%。拉动林区经济增长2.4个百分点,对林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持续提高。2014年林下经济从业人员达到18.2万人,同比增加2.5%。人均纯收入11407元,同比增长10.4%。

  由此可以看出,发展林下经济不仅使我市林下资源的优势得到了最大释放,而且林业职工再就业、增加职工收入、林区闲置资产盘活等问题也迎刃而解。

  今年,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对加快伊春转型发展作出全面部署:“要以生态为主导,向绿色要效益、向改革要红利、向创业创新要收益,走生态与经济融合、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转型发展之路。”那么在新常态、新形势下,如何让林下经济之花再度绚丽绽放呢?记者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林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由“单打独斗”向“抱团发展”发展转变。要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向合作社发展。据了解,去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507个,比上年增长30.3%,虽然全市合作社数量较多,但真正把职工群众组织起来的还很少,作用发挥的还不是很够。要通过发展合作社,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形成基地,把农户的土地整合起来;在通过专业合作社,把生产过程集约起来;最后通过龙头企业将生产过程变成经济效益。

  由“分、散、小”向规模化、产业化转变。在种植结构上,要从“小块并大块”向连片开发种植转变,大力发展经济林、多种经营原料林和生物质能源林,壮大友好蓝莓基地、乌伊岭榛子林等现有特色种养基地规模,并积极培育林蜂、林蛙、林菜、花卉苗木、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链条。围绕龙头建基地、突出特色建基地、连片开发建基地,形成与龙头企业相互配套、利益相连及有大规模供给能力的基地群体,真正实现产业化发展。

  由“传统生产”向科技创新转变。要延长产业链,大力培育特色品牌。我们的好资源,甚至是稀有资源,没有经过深加工,没有产品附加值,没有品牌效益,直接以原材料的形式卖了出去,自然也就没有好的市场价格。梅河口却用我们稀有的红松子,发展了他的加工企业,壮大了经济体量,打出了产业品牌。如何摆脱“简单地卖原料或初级加工产品”的现状,需要我们注入科技力量,把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推广视为发展林下产业的重中之重,一个品种一个品种地开发,一条产业链一条产业链地延伸,通过增加供给能力和培育销售渠道形成规模效益;需要我们攥紧拳头打造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把好产品卖出好价格:需要我们按照“红蓝黑黄+林药+林畜”六条产业链,招引大项目、培育大龙头、延长产业链、塑造大品牌。

  此外,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要“反弹琵琶”,产销结合,组织一支具有产业化特点的多层次、多元化营销队伍,通过产业化联结,集中资金,统一策划,联合做广告,形成高层次、宽领域的影响面,以市场开发带动产品开发,产品开发促进市场开发。同时,全面实施森林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不断加大推广电商营销模式力度,借助各种展会平台,大力宣传我市森林食品,努力提高我市森林产品整体形象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