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兵役登记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首次明确惩处拒绝兵役登记行为

09.01.2018  20:00

  8日,全省兵役登记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省军区召开。会议对如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确保以更高质量完成今年兵役登记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哈尔滨、鹤岗、同江等地介绍了近年来兵役登记工作中可借鉴的经验做法。会议对1月1日省征兵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和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的《黑龙江省兵役登记暂行办法》进行了宣讲解读。省军区副司令员刘文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黑龙江省兵役登记暂行办法》共计十四条,首次规范了《兵役登记证》的样式;首次建立了兵役登记查验制度;首次明确对拒绝兵役登记进行惩处。根据《办法》适龄男性公民无论是否符合征兵条件标准,都要进行兵役登记,尔后根据身体、政治、文化等实际情况作出应征、缓征、免征、不得征集等结论。《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有关部门在办理公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出国(境)等相关手续时,应当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情况,未进行登记的,应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同时通报县级兵役机关。大学新生报到时应检验《兵役登记证》或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相关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在其户籍信息中注明“拒绝兵役登记”。

  本次会议设1个主会场,各级机关、征兵办公室和基层武装部设155个分会场,共3026人参加。(作者:刘思男 李国峰 那可)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