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5.03.2016  13:51


  3月18日下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东主持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讨论了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同时全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通知》和《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效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

  中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参会同志纷纷就学习贯彻工作做了发言。

  李东强调,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巨大的鼓舞也是极大的鞭策,通过学习讲话,使我们全力推动发展的信心更足、决心更大,思路和方法更清晰。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明了法治建设对于实现全面振兴的极端重要性,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将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同时要求院机关党委组织好各支部全体党员开展深入学习,确保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