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召开会议开展案件评查监督 提升审判质效
会议现场
7月4日上午,双鸭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案件评查监督提升审判质效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2016年度和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案件评查整改情况》,8名问题案件责任人作了剖析检讨发言,通报了《2016年度和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问题案件责任人问责情况》,双鸭山中院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作总结讲话。全市法院170名员额法官及中院其他干警共227人在中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基层法院其他干警在各自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指出,双鸭山全市法院对2016年度和2017年第一季度发改案件进行评查,共评查出具体问题436个,评定出典型问题案件24件,并对问题案件质量进行了评定。对案件质量存在的四个方面普遍问题和五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下步工作意见。
会上,8名问题案件责任人从承担责任的不同层面,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认真查找自身主观问题,敢于亮丑和担责。双鸭山中院副院长代表审委会就讨论案件不认真履职、未审核把关,双鸭山中院民庭庭长代表民商事审判部门就案件发改率高,基层法院一院长就案件监督管理失责导致出现违纪案件,一副院长就监管不到位导致系列案件被发回重审,两个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两个审判庭庭长分别就所承办案件出现问题向大会检讨。纪检通报了对问题案件责任人的问责情况,有3名干警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中2人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有3人涉嫌违纪问题转中院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警告2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9人,基层法院对部分问题案件承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田守明在总结讲话中从五个方面指出了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一是改变双鸭山法院审判质效现状的需要,二是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和石时态院长到双鸭山调研讲话要求的需要,三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法院自身形象的需要,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对干警警示教育的需要,五是以评查促整改避免问题再次发生,切实提升审判质效的需要。并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五个根本原因:责任心不强、监督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学习不够能力不足。
会议强调,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一是落实员额法官审判责任,要让法官既有压力又有责任,这也是司法责任改革的目标和根本目的;二是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实现案件监督管理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学习培训,采取更加切合审判实际的学习培训方式提高法官自身素质;四是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从优待警要求,让干警舒心、快乐工作;五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防微杜渐,对案件问题抓小抓早,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会议强调,上半年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主要质效指标趋好,要继续保持,要切切实实通过监督整改,提升审判质效,让当事人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同时,对队伍建设、班子建设、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及加强服务支撑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开展等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