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召开中院机关党委扩大会议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为全面深入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30日召开有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及支委参加的机关党委扩大会议,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会议指出指出,中院机关是全林区法院各项工作的火车头,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起到率先垂范的带头作用。一是要端正思想,深刻认识。全体党员干警要清醒认识开展“两学一做”的重大意义,要把积极自觉参加学习教育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自身实际,严肃查摆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履职尽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二是要注重学习方法,避免陷入误区。中院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引导,避免陷入“只学不做、不注重实践”或“只做不学、犯经验主义错误”的误区,要将“学”和“做”有机结合起来,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的基础上,找差距,立行立改,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合格党员的形象立起来,把实际行动做出来,把理想信念树起来。三是要结合实际,创新载体和方式。各党支部要结合本支部相关部门职能特点,在“学”的形式上有突破、在“做”的载体上有创新,将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有机融合,确保每名党员干警都参加学习教育,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干警会议,每次安排一个专题,每次都确定主要发言人,确保学习教育效果;要注意总结培养身边的先进党员典型,适当时机组织演讲,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引领身边的人;要在长效机制上做文章,推出学树典型规章制度,让先进典型的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出来,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营造林区明规矩、严纪律、强约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要落实责任,确保学习教育质效。中院机关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本院机关学习教育的谋划安排和组织推动工作,帮助并指导各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开展相关活动;各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组织各党小组、党员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个党员,要发动党员自觉查摆问题和不足,认真解决组织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党员要认真进行组织处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走在前面,深学一层、先走一步,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党员干警做出表率,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努力提升办案质效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会议还印发了林区中院机关《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中院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日程安排》,成立了党组书记、院长兼林区中院机关党委书记李大伟同志为组长,各党组成员和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团委书记为成员的林区中院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并就各个时期、环节中“两学一做”的主要内容、任务和具体负责人、负责部门及参加人员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落实,为确保林区中院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良好效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和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