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地方学时)培训班的通知

23.06.2014  12:20

  黑建房函[2014]6号

  关于举办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地方学时)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地)房产(建设)局,省森工、农垦总局建设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房产局:   为全面提高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实践水平,熟练掌握房地产估价办法,提高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经营行为,结合我省部分房地产估价师证书逾期不能注册和执业的现状,我厅决定举办一期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地方学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8月13日-15日,学期三天, 12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八一宾馆(省军区院内,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庙街9号,火车站前乘6路汽车到省军区下车进军区院内前行500米即是)。   三、培训对象: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四、培训内容:   1、房地产估价执业风险及防范措施;   2、房屋征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解决办法;   3、房屋征收估价报告撰写中应注意的问题。   五、培训费用:1200元/人(会议费、培训资料费、讲课、午晚餐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要求:参加人员每人必交一份在房屋征收估价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办办的调研报告,要求观点鲜明,措施有针对性,文字简练,字数3000字左右,于报到时交给会务组。同时,凡参加培训学员,请自带一寸彩照二张交到会务组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请各地市认真组织,并将参加培训回执于2014年7月 30日前报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 系 人:苏连文、张琳琳   联系电话:0451-53632262(传真)   邮     箱:480955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