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网红”应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28.08.2016  10:04

  今年七夕当晚,北京市世贸天阶步行街上卖花体验生活的大学生张同学和马同学遇到了一件十分尴尬的事情。在其卖花的过程中一位网络主播主动搭讪,并邀请其参与到网络直播中,但令卖花的张同学和马同学没有想到的是,网络主播在直播中竟然要送她俩一盒避孕套作为“礼物”,这让两个女孩感觉非常尴尬。

  其实,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和国家对网络直播中涉黄等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的升级,不少网络主播进而转变方式,打起了法规制度的“擦边球”,以各种低俗方式来满足观众的猎奇需求,进而通过观众打赏的方式获取非法收入。除了上述这种低俗行为之外,还有一些主播在网络直播中,吃生肉、做各种奇葩的表演,甚至跑到大学女宿舍乃至厕所、澡堂进行现场直播。尽管其中并没有特别暴露的涉黄镜头,但这种以低俗趣味来赚足眼球的所谓“网红”,非但有悖公序良俗,同样污染社会空气。

  和曾经的演员依靠银幕成为影视明星一样,网红是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应运而生。网红们通过微博、微信、直播、短视频或是各大论坛获取粉丝,然后让粉丝心甘情愿为其消费买单,进而产生了“网红经济”的概念。而且,网红之所以能够“走红”并且创造了一种新的经济概念,更在于他们以自己的创新创作赢得了大量的年轻粉丝,而年轻人又是创造社会财富和市场最庞大、最强劲的主流消费群体。他们既是网红经济的参与者,同时受到“网红”的影响和启发,更不乏呈现出新的“网红”乃至“孵化”出新的经济概念和增长点。事实上,无论在任何社会体制下,能够“取悦”和抓住年轻人群体,不但可以“”起来,更能刺激和带动他们创新创造的灵感与消费欲望,进而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平心而论,如果主播没有属于自己的特色,播出的内容与风格不能吸引网友的围观和参与打赏,网络主播既得不到相应的收入,也更成不了“网红”。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主播就可以没有道德和社会责任的底线,就可以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甚至违法违规来满足某些网友的低俗心理。实际上网络直播产业的发展,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误区”,在不少人看来,如果网络主播不用某些涉黄乃至低俗方式去吸引或迎合网友,就得不到市场的认可,主播“红不起来”,网络直播产业就不能发展。实际上这种理解不仅非常狭隘,也是某些网络主播欲用无底线来成为“网红”的一种说辞而已。

  实际上,健康向上、积极传播正能量、具有自身特色乃至各种专业技巧的网络主播,不但更容易成为真正的网红,被网友所称道,也是网络直播产业的发展的大势所趋。互联网的诞生和发展为创新创造提供了无尽的开发空间,由互联网+而出现的新兴产业正在以锐不可当的势头冲击着人们的传统观念和传统产业市场。在逼迫人们思维不能不随之转变与更新的同时,势必会有更多人趋之若鹜争当“网红”,也不可避免会出现有违道德和法律底线的“创新创造”,尤其是在现有法规制度对“网红”还存在规范和制约不足的环境下,“网红”的社会颜色还很难“鲜艳”。因此,全社会在拒绝和抵制谴责低俗网红的同时,更应当对传播正能量和一些专业技能的主播给予更多的呵护和支持。

  当越来越多的健康和颜色鲜亮的网红占领更多的直播平台,低俗网红才会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间,网络直播平台乃至网红经济才能够得到长久可持续健康发展。(朱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