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金助物业项目“旧貌换新颜”

12.10.2016  17:35

  记者日前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法规政策要求,通过对住房维修资金设立专款专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努力促进哈尔滨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迈上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轨道。据统计,全市已有482个物业项目使用过维修资金,极大地改善了这部分市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据了解,哈尔滨市于2006年出台施行《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并成立了维修资金监督管理机构——哈尔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学习借鉴外市地先进经验和成型模式的基础上,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结合哈市地域特点,努力打造管理平台,为维修资金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普及打下了良好基础。按照维修资金管理实行统一交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多年来,哈尔滨市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实行业主办理产权时一并交存、维修资金窗口直接交存等形式,进行资金归集,逐步建立形成一个覆盖全市64万余套房屋的维修资金制度保障体系。

  据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避免资金管理工作发生风险,保证业主资金存储的安全性、准确性,哈尔滨市通过设立维修资金专户,将归集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同时,认真执行资金对账制度,严抓资金拨付管理,杜绝资金占用、挪用,并且开放了对外查询服务功能,进一步促进资金管理公开化、透明化。

  该负责人表示,维修资金管得好不好,用得是否合理有效,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安居乐业、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中心在维修资金使用工作上一直秉承“符合政策、程序严谨、高效快捷,方便群众”的原则,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申报程序,明确要件材料,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方便了业主。推行公示制度,方便业主了解资金使用情况,维护业主知情权、决策权。建立评审机制,从保障维修资金使用安全合理的角度出发,在资金申请使用过程中,引入第三方审价机制,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申报资金额度,以防范虚设维修项目、虚增报价等风险,“砌好资金使用防火墙”。至今核减资金总计464万元,直接受益业主近7万户。促进维修资金规范使用,为实现物业项目“旧貌换新颜”,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保证群众居有所安作出了一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