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基地名单的通知
黑中科教函〔2016〕43号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各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基地,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和管理工作,在充分发挥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优势的基础上,加强与协同基地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保障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现将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基地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卫科教发〔2016〕121号)要求,认真落实,以国家级中医住培基地为主体,联合协同基地,共同做好住培工作。
二、国家级中医住培基地与协同单位应签订住培协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职责,严格执行协议规定;共同成立住培协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住培协同培训的总体规划;在培训计划制定、过程考核、师资培训与考核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保证我省住培工作同质有序的进行。
附件: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基地名单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6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附件
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基地名单
序号 | 国家级中医住培基地 | 协同基地 |
1 | 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 佳木斯市中医医院 |
2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哈尔滨市中医医院 |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 | ||
3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大庆市中医医院 |
牡丹江市中医医院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