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备受媒体关注
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都有哪些举措,佳木斯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都包括什么内容,前来法院参观的社会各界群众都有哪些不一样的感想体会?
带着这些问题,4月3日,新华社记者闫睿来到佳木斯中院,对曾经参加过佳木斯中院“公众开放日”的群众代表进行回访,实地感受法院职能发挥和法官日常工作,以及近年来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努力打造“智慧法院”所带来的独特体验。
采访过程中,闫睿详细询问了参加“公众开放日”代表的工作职业和他们的参观体验。
“现在法院非常重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同时法院受案数量增大,法官办理案件责任终身负责,过问法官审理案件要全程留痕,这些都是我亲眼看到和亲身经历的”,参加回访的连续三届省人大代表、佳木斯市郊区赫哲民俗研究及经济发展联合会会长栗椿斌感受明显。他说,只要法院持续加强公开、公正,司法透明的推进力度,老百姓的满意度就会不断提高。
“威严的法庭、冰冷的羁押坐椅让同学们印象深刻,少年审判庭亲情疏导室的温馨环境,让我们感受到法官们对未成年人的细心关爱”。佳木斯技师学院学生苗兴宇说,参加开放日活动观看的“反校园欺凌”专题片,引起了同学们的反思,为此还特别召开了一次主题班会,大家展开了热烈讨论。
“我们这些商业人士,不少人都参与过案件诉讼。以前都是坐在审判台下,上次受邀前来参观,有代表坐上审判台的法官坐椅,心中无形就产生了一种压力,也体会到了法官职业的责任和担当”。中国建材佳星玻璃(黑龙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宗华这次来到法院,与以往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采访结束后,佳木斯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志伟和相关工作人员,为闫睿一行举办了一次“微型”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向他们逐一介绍了法院的各个功能区域和运行使用情况。
吕志伟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直观展示和亲身体验,可以让社会各界深入了解人民法院的新发展和新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今后,佳木斯中院将继续扩大“公众开放日”参观群体,完善活动方案、丰富参观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活动宣传效果,真正做到省高院院长石时态要求的的“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让法院走进人民群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