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
3月29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两级法院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黑龙江法制报、佳木斯日报、佳木斯广播电视台、佳木斯广播电台、三江晚报、法治佳木斯等媒体记者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关震,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吕志伟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佳木斯市中级人民院新闻发言人刘大伟主持。
发布会上,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郭建峰向媒体记者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姜良发布全市法院审理的四起涉黑涉恶犯罪典型案例。
据介绍,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佳木斯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成立了以佳木斯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辉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周密组织安排,坚持严打快审,加强司法宣传,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22件107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件11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7件94件,保护伞犯罪案件2件2人;审结一审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18件91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件11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4件79件,保护伞犯罪案件1件1人。上述案件,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二十三年,最低刑期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人犯18人,占判处人数的19.78%;判处财产刑共计305.93万元。二审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件15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1人,恶势力犯罪2件14人,全部维持原判,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得到沉重打击,社会治安得到有效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