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第24次公众开放日:佳木斯市十一小学学生走进法院
“法院是抓坏人的地方!”
“你说的不对,法院是审判的地方!”
10月26日,佳木斯市十一小学二年六班课外实践活动小组来到佳木斯中院,参加佳木斯中院第24次“公众开放日”活动。
活动还未开始孩子们就争论了起来。
在法院大厅孩子们围成了一圈,把法官阿姨“包围”起来,你问一句,她问一句,好不热闹。平日里庄严肃穆的佳木斯中院审判大楼因这群孩子的到来变得充满活力。
走进佳木斯中院法警备勤室,法警叔叔给孩子们展示法警警用装备时,孩子们纷纷“抢过”防暴头盔兴冲冲的试戴起来。一位胖胖的小男孩说:“长大后,我也要当一名司法警察,到时候我就能穿上帅气的警服了”。
“借钱不还是民事案件,小偷偷东西是刑事案件……”,来到诉讼服务中心,法官阿姨用孩子们能理解的语言,向他们介绍如何区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
当安检通道的法警叔叔向孩子们展示金属探测仪、防暴盾牌、警用喷雾剂时,看到帅气警用装备的孩子们,兴奋地发出“哇,好酷啊!”的感叹声。
“辩护人就是我们平日里说的律师,公诉人就是检察官叔叔和检察官阿姨”,在刑事审判法庭和少年审判法庭里,佳木斯中院员额法官孙应白穿上法袍,现场为孩子们展示解说。孩子们也迫不及待地纷纷跑上审判台拿起法槌,亲身体验当一次“小法官”。
参观结束后,孩子们观看了由佳木斯中院少年审判庭拍摄的“反对校园欺凌”警示教育视频,孩子们一边看视频法官姐姐一边向孩子们讲解。“遇到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办?小朋友怎样学会保护自己?未成年人构成犯罪怎么处罚?”在这次法治课堂上,孩子们小脑袋里的一个个问号,得到了解答。
“我有个问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有个比我大的小朋友非得管我要20块钱,后来我就找到老师,不跟他坐一桌了”。看完视频后小朋友何政轩说到。法官姐姐鼓励说:“你的做法很好,当我们遇到欺负或者暴力的时候我们要与老师或家长反映,避免自己受到伤害”。
此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孩子们不仅走进神圣的审判法庭,还学到了自我保护的知识,为今后孩子们提高自我维权意识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同时,一颗“让法治成为我们的信仰”的小种子,也深埋进佳木斯市十一小学二年六班同学们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