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全市法院清收涉农不良贷款成效显著

30.12.2015  19:09

        佳木斯市法院为落实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组建佳木斯农村商业银行、加大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力度”部署,2015年,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活动。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佳木斯市郊区信用合作联社起诉的51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院立案庭对其中38件案件依申请进行诉前保全,保全财产2.6亿元。中院民二庭等业务部门认真审查诉讼材料,强化举证指导,力争一次性解决清收案件诉讼中证据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力争只开一次庭审就结束审判,仅用6个月时间,就将首批起诉的51件案件全部审结。中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搜查、划拨、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目前查封扣押房屋865套,已经进入拍卖程序。

        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涉及农村信用社案件结案5573件,审结4928件,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发挥人民法院服务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职能作用的高度,为佳木斯市“两大平原”现代化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