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黑龙江省审计厅
审计结果公告
HEILONGJIANGSHENG SHENJITING
SHENJI JIEGUO GONGGAO
黑龙江省审计厅
佳木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一三年二月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黑龙江省审计厅于2011年对佳木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佳大一附院)2010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佳大一附院是国家卫生部批准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主要负责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工作。
2010年佳大一附院收入总额47126.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92.04万元,事业收入44434.64万元。支出46931.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2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50.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89.9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8.99万元。结余195.43万元。
截至2010年底,佳大一附院资产总额63257.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6826.04万元;负债总额23690.87万元;净资产39566.26万元。医院编制人数1245人,离退休职工总数603人。2010年编制床位1600张。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佳大一附院财务预算、决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决算,会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财务收支中存在应缴未缴财政收入、不合理支出、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黑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要求佳大一附院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00000元。2010年,佳大一附院将医院五官中心一楼南侧租给佳木斯市医健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租金100000元,记入其他收入科目,未上缴财政。
(二)不合理支出225200元。2010年2月,佳大一附院转入工会账户225200元,用于发放教师节购物代金券,每人100元,医院列管理费用。
(三)未按会计制度核算。
1.2010年12月,佳大一附院收到中央补助地方和省级配套公共卫生专项-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补助资金1375000元,冲减医疗支出中的补助支出。佳大一附院承担2010年至2012年对口单位的具体援助工作。2010年实际支付受授单位派驻医师人员补助金256130元、交通用燃料费213100元、房租费6000元、车票189元,合计283630元;2011年1月至11月底共发放支援医生补助金445773元,尚未支出资金未列入项目支出结转。
2.截至2010年底,保险公司赔付佳大一附院医疗事故赔偿款722853.55元,挂其它应收款-医疗赔偿款科目,未冲减医疗支出。
3.2010年,佳大一附院收到佳木斯大学拨入实习费188835元,挂其他应付款-毕业生实习费,相关支出180962元。以上收支在往来中核算。
4.2010年底,佳大一附院库存物资-煤碳、血液材料贷方余额4450627.20元。经查,原因为材料耗用后取得发票所致。
(四)借出资金未收回200000元。2009年7月,佳大一附院向佳木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借款200000元,期限1年,借款用途为维修设备,到审计时仍未归还。
(五)未经政府采购购置车辆。2010年,佳大一附院未经政府采购购置2台别克商务车,每台价值288000元,合计576000元。
(六)未经批准捐出固定资产165000元。2010年,佳大一附院未经批准将扇形器械车、无影灯、急救车等医用资产无偿捐助给对口援助的桦川县人民医院和佳木斯市东方医院,资产价值165000元。
(七)医疗服务和卫生材料收费方面的问题。
1.未经批准设立收费项目收费69436.03元。2010年佳大一附院未经批准向患者收取激光胶片费等69436.03元,其中:激光胶片2408张,24.20元/张、25.30元/张、19.80/张,合计56057元;显微镜无菌保护膜579个,5.50元/个,合计3184.50元;头皮针(加长)10697个,0.19元/个,合计2032.43元;大便杯(门诊)1211个,0.60元/个,合计726.60元,大便杯(住院)1026个,0.60元/个,合计615.60元;卷棉子624个,2.75元/个,合计1716元;一次性尿沉渣管17013个,0.30元/个,合计5103.90元。
2.卫生材料重复使用多收费89232元。2010年佳大一附院重复使用软极板导线等医疗卫生材料多收费89232元,其中:软极板导线765个,88元/个,合计67320元;软极板夹(门诊)62个,44元/个,合计2728元;软极板夹(住院)436个,44元/个,合计19184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黑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佳大一附院应缴财政收入和医疗服务、卫生材料多收费问题限期上缴;不合理支出和未按会计制度核算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出借资金要求限期收回;未经政府采购车辆和未经批准捐出固定资产问题,要求上报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建议佳大一附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相关人员财政财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遵守财经法律法规意识,不断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充分调动内部审计人员积极性,在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问题方面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财务基础工作,严格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核算。规范物资材料采购管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固定资产增减。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佳大一附院高度重视并认真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和医疗服务、卫生材料多收费已上交财政;不合理支出和未按会计制度核算已调整会计科目;出借资金问题已与借款单位沟通并制定还款计划;未经政府采购车辆和未经批准捐出固定资产问题已将相关情况上报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