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卫生局推进新农合实行“六统一”管理简化手续

17.06.2014  17:24

  从6月15日起,佳木斯市农民在市卫生局直属的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时就能马上报销,不用再到新农合去办了。佳木斯市新农合实行的“六统一”管理,简化了工作流程,极大方便了参合农民的就医住院、报销,为广大农民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医疗保障。

  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佳木斯市在富锦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7年,在各县、区全面铺开。人均筹资从2005年的40元提高到2014年39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20元提高到70元,各级财政补助从20元提高到320元。2013年,全市新农合参合率达99.79%,我市新农合补偿受益69.4万人次,受益率69.8%,同比提高24.5%。新农合在保障农民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佳木斯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农民群众反映的新农合不能及时结算,而且报销和转诊手续繁琐,报销范围和标准各县区差距较大等问题,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到市卫生局进行调研并作出重要批示,市政府主要领导做了具体指示,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新农合工作方案。5月16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统一全市新农合报销标准和流程的通知》。

  《通知》的下发规定了全市的新农合在门诊报销封顶线和报销比例、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重特大疾病住院报销范围及标准、住院押金和结算方式、转诊方式和报销流程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六统一”后,各县(市)区新农合报销应实行一站式服务或纳入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办理,由财政部门派驻人员到新农合办联合审核或取消财政审核。2天内完成审核,3天内将报销款存入个人账户或完成现金支付。市域外就诊患者需提供参合证、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原始收据(22种重特大疾病需提供转诊单),当年办理报销,极大地方便了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