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 惠民 利民 佳木斯市实行新农合“六统一”管理
13.08.2014 12:45
本文来源: 卫生厅
从6月15日起,佳木斯农民在市卫生局直属的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时就能马上报销,不用再到新农合去办了。佳木斯市新农合实行的“六统一”管理,简化了工作流程,极大方便了参合农民的就医住院、报销,深受广大农民的拍手称赞。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群众反映新农合住院交纳押金多、报销不及时、域外就医需转诊手续等问题,佳木斯市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下发了《关于统一全市新农合报销标准和流程的通知》,对全市新农合工作实行“六统一”管理,以整改的深入促进活动的深化,使参合农民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整改后,佳木斯市、县、乡医疗机构住院押金交纳比例全部执行市统一规定,即按预计治疗总费用的75%、50%、30%收取,有些医院还因地制宜,灵活处理,低于统一规定的比例,比如,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平均在1000元以上,有些仅固定收取300元,还有些按每张处方费用的30%整数收取,三天一处方,一方一收取。区级医院住院治疗费用平均在2000元以上,参合农民首次住院按1000元标准交纳押金,并随着治疗的深入,动态交纳住院押金,但交纳总额不超过治疗总费用的50%。 佳木斯市卫生部门依托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市直定点医疗机构与各县(市)区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从6月15日起,全市参合农民在市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肿瘤医院、肛肠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住院全部实现了即时结算,从根本上解决了报销不及时的问题。 在解决县域外就医转诊手续繁琐复杂方面,除省卫生计生委规定的22种重特大疾病外,各县(市)区全部取消了新农合转诊手续,参合农民可先行外出就医,选择自己满意的医院就诊,再回参合地随时报销。本着一切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压缩时限,目前在县域外就诊患者仅需提供参合证、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原始收据办理报销,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3个工作日内将报销款存入个人账户或完成现金支付。在富锦市锦山镇仁义村座谈时,村民刘方印谈到:“去年他家孩子做阑尾炎手术后,将近4个月才报销,等再报商业保险时已经过期了,现在好了,报销时间大大缩短了,农民的利益也不会受损失了。” 佳木斯市卫生局还统一了门诊报销封顶线和报销比例、重特大疾病住院报销范围及标准。2014年门诊家庭账户标准为每人14元,门诊统筹资金报销比例90%,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00元,可在市、县、乡、村四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门诊慢性病开展至少10种,封顶线5000元,门诊大病开展至少2种,封顶线2万元,市、县(市)区报销比例45%、70%。 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出实招、出硬招,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以钉钉子精神抓紧解决好新农合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把作风改到了群众家门口,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同江市同江镇新街村老党员徐德仁老人激动地说:“这次政府解决新农合问题,真不是雷声大雨点小、雨过地皮湿,而是来真的、动硬的,说到做到。开展教育活动,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像新农合这样解决好问题给我们群众看,老百姓才会买账、才能服气。” 佳木斯市卫生局 供稿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3.08.2014 12:45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8月29日,卫生厅
关于变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域名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