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林业局开展湿地资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4.06.2014  17:13

      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厅对湿地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黑龙江省佳木斯市7个湿地保护区从4月初开始利用2个月时间,开展以违法征占湿地,毁湿开垦,乱捕滥猎湿地野生动物,乱采湿地野生植物,倾倒污物,修建违章设施等破坏湿地资源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行动。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林业局组织市湿地保护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汤原县黑鱼泡、郊区沿江、桦川县松花江、富锦市沿江等4个省级保护区。检查情况表明,各保护区都高度重视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全面实施。二是开展宣传活动,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黑龙江省湿地管理条例》等内容,共计发放传单6000余份,宣传条幅20条,张贴政府公告260余份,出动宣传车70台次,逐步提高了全民保护湿地意识。三是加大打击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发现问题,迅速应急处理,严查严办,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检查中发现,由于今年来降水量较大,保护区水位提高,各地侵占湿地行为明显减少,未发生重大破坏湿地资源案件。但普遍存在周边农民在保护区内放牧现象,给管护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工作组要求各保护区要进一步提高打击破坏湿地资源的力度,加强巡查管护,切实保护好全市湿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