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林业局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29.01.2016  08:02

      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全市90%以上林权已经确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的基础上,佳木斯市林业局重点研究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包括集体、个人林权抵押贷款,扩大林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建设规模,积极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林权流转。

      一是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充分利用财政贴息政策,增加林业贴息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加快集体林权流转,盘活森林资源;探索森林保险试点,积极争取政策性森林保险,逐步调动林农、合作社投保的积极性,切实增强林业抗风险能力。已与邮储银行研究对接,拟制定出台针对性较强的贷款政策套餐。

      二是不断扩大合作社经营规模和发展范围。整合同类型类别合作社,引导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具有核心技术的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解决经营资金不足、设备重复投入等问题;积极引导合作社扩大经营范围,努力由食用菌养殖扩大到森林培育、野生动物养殖、大榛子栽植、浆果种植、北药种植、种苗等多个方面;着力推进桦南县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汤原北华等省级专业合作示范社等建设,发挥其引领和带动作用,拉动全市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三是引导社会资本与林农股份合作经营。鼓励和支持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承包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林业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