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24.05.2016  10:38

  5月10日,富锦市政府副市长焦长虹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给市民曹月明,标志着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式启动。自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以来,佳木斯局指导各县(市)局对照统一登记发证18项条件,逐条进行梳理,以制度标准为抓手,强化规范化建设;以方便群众、不增加群众负担为原则,优化业务流程;以提升登记发证人员素质为基础,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窗口高效运行。下一步,该局将对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查找问题,弥补不足,进一步完善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佳木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