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样板区

15.06.2014  11:21

   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样板区

  佳木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纪实

   □王冬丁兆勇徐菲焦龙吉

  本报记者刘亿服

  曾经,“地拴人”束缚着大量农民离土创业的手脚,也制约了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脚步。

  如今,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量涌现,在引导广大农民大胆从土地中走出来拓展致富空间的同时,也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载体。

  处在“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中心的佳木斯市,正以先行先试的勇气和魄力,在创新农业经营主体的同时,探索和回答着“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重大课题并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供了现实样本。

  样板一:新模式破解土地流转之困经营主体与农民合作共赢

  土地流转,是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

  过去,农民更倾向于“上打租”式的土地流转。而经营主体受困于资金有限,制约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

  如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衍生出的“能人领办、企业带动、农机牵动”等各种模式,让土地流转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今年,桦南县朝阳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在采用村民带地入社、流转了整村440户的1.4万亩耕地的同时又外包了4000亩。1.8万亩的规模,不仅使这个千万元的合作社的61台套大型农机具“直起了腰,伸开了腿”,合作社从此由亏转盈且使一大批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拓宽了增收渠道。

  合作社理事长王勇懿告诉记者,吸引农民自愿带地入社的秘诀就是他们实行了保底收益和二次返利的分配方式。土地连片后他们在生产中实行了整地、品种、播种、管理、收获和销售的“六统一”管理模式,在去年遭受春涝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仍然获得了好收成,入社农户每亩增收280元。

   “白书记,你说咋干我们就跟着你咋干。”汤原县永发乡朝阳村二屯农民集体表态支持村支部书记白云鹏带头组建玉米种植合作社的想法。去年,32户村民以“零保底”的形式加入合作社,并用外地学来的“二比空”技术种植2100亩玉米。

  虽是第一年尝试,但好处已显现出来。由社员选举出的10户种植能手,10个管理员,再加上整合社员的10台农机,有效节约了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从土地中拔出身子的农民,有的外出劳务,有的在本村想增收的“道道”。在养殖大户王英的带领下朝阳村又成立了黄牛养殖合作社。现在村民们劳动积极性空前高涨。

   42岁的佟智启是“跨界”社员,他带着63亩地加入了玉米种植合作社,又牵着10头牛入了黄牛养殖合作社。土地和牛交由合作社经营,他又找了份开车的活。“现在我能赚到三份钱,就算一个出了问题还有两个托底。”在村干部和能人的带动下,朝阳村“一社”变“两社”,越来越多的社员享受到入社的好处。

  桦川县的新峰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近几年土地流转面积呈几何级增长。由2011年的4000亩增至今年的3万亩,其中有1248户农民带地入社。其迅速扩张的背后是黑龙江新峰农业发展集团的支撑。集团旗下米业公司、种业公司、农资公司及成熟的销售渠道,为合作社提供从种到收,从粗放生产到精深加工等系列支撑,使合作社与企业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并融入其整个产业链条之中。

  今年4月,汤原县引进的金铭恒源(北京)投资公司注资创建的全省最大的有机稻米产业园,成为佳木斯首家引入工商资本创新农业经营主体的典范。现在,10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已在产业园区流转的汤旺河乡3.04万亩土地上播下希望的种子。

  他们设定了发展目标:把产业园区做到外行有看头,企业有赚头,农民有甜头,专家有干头的“农”字号新样本。

  样板二:新思维破解农业贷款之困经营主体焕发勃勃生机同江市红色江山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任燕始终有一个心愿,建一个冷库,把当季没有售出的葡萄、芦笋等果蔬储藏起来,错季再卖个好价钱。

  可建冷库动辄上百万元的资金让她犯了难。从信用社到银行,几趟周折下来,人瘦了一圈,贷款却不见着落。

  “有大棚、土地、葡萄架这些现成的东西,却不能担保、抵押,凭合作社的资质,银行、信用社又不给贷。”任燕的贷款遭遇道出了大多数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法人在寻求发展资金上的望洋兴叹。

  今年,这道难题被同江市成功破解。

  3月18日,同江市在全省率先开通的农村资源综合服务平台,把农村“死”的资源变成“活”的资本,让农民享受到了贷款抵押多项选择的“自由”,也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再因资金断流而犯愁。

  “平台的主要功能是为需要贷款的农户提供耕地、林地、草原、养殖水面、宅基地、农机具、农业设施等各类农村资源的确权登记、土地经营权流转、勘测评估、担保抵押以及合同纠纷调解仲裁等服务。”同江市农业局局长杨栋楠还告诉记者,他们把这些资源信息录入农村资源管理系统,按农民的贷款需求选择一项或多项到市级平台进行评估并出具“他项权利证”。该证具有统一性、权威性和惟一性,金融部门见“证”如物,放心贷款。

  仅两个月,通过平台发放农业贷款5.03亿元,使6678户受灾农户解决了春耕生产资金难题。同江历史性地出现了春耕生产期间无一例因贷不到款而上访的现象。

  三年来第一次拿到贷款的任燕笑了。她用合作社的大棚、办公设施等抵押,成功贷款200万元,“有了资金保障,我们更坚定了发展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的信心,带领更多农民增收致富。”

  如今,随着动产抵押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合作社联保等各种贷款方式在佳木斯的普遍应用,在解决贷款之困的同时,也势必激发土地规模化、农业现代化趋势下金融资本进入农业、支持农业发展的步伐与动力。

  样板三:新举措解决职能回归之效 经营主体快速多元发展

  佳木斯市农委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今年初,全市已创办各类农业经营主体1.34万家。“今年,经营主体将进入快速增长期。”市农委主任肖成预测。

  无疑,快速膨胀的经营主体在提升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生事物,还不成熟、不完善。发展中面临着人才匮乏、管理松散、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不大等难题。

  佳木斯市委书记王兆力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基础。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本质上是使生产方式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因此,破解这些难题,既是“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迫切需要。

  为此,今年初,佳木斯市率先出台了《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意见》,从目标、任务、措施上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指明方向。以加大组织推进力度。改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然发展的状况,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引导、组织、服务作用。

  一时间,各县(市)区纷纷行动,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切实为农民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生产经营服务。

  富锦市通过组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范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行为,创新了农业生产融资方式,拓宽了农民贷款抵押渠道,形成了“政府服务、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序”的土地流转和金融服务机制,促进了全市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目前,通过村、镇、市三级土地流转平台签订流转合同7300份,流转土地面积110万亩;为农民办理贷款2.8亿元,为合作社办理动产抵押贷款5000多万元。

  此外,这个市还依托惠农谷物、漂筏玉米两个合作社,组织农民开展境外农业开发。目前,惠农谷物合作社开展的90名农业、农机技术人员和赴非洲垦植人员的培训已经完成,近日将组成5人专家组赴索马里、坦桑尼亚就土地开发事项进一步考察。

  桦南县专门成立了政府性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今年重点扶持了7个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已发放贷款3000万元。同时,这个县还成立了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中心,与六个规模较大的经营主体签订了技术包保合同,组织专家组进行全程技术服务,明确目标产量,制定奖惩机制,调动双方积极性。 如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逐渐成为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和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的同时,也正发挥着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