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车辆购置税新政“满月”减免税收400余万元

11.11.2015  13:08

  本报讯(荣立岩于港)市国税局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税收新政,确保鼓励绿色消费,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的政策导向落地。政策实施首月,佳木斯地区(含外县)共办理减征车辆1139台,减免车辆购置税428.33万元。

  市国税局税政管理部门和征收部门,秉承“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立即行动,多措并举,积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

  积极推进“助力”,准确解读优惠政策。在接到政策通知后,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政策解读,结合车辆购置税日常业务实际,对政策执行的具体细节问题认真进行讨论,确保政策执行无误。

  提前准备“着力”。在国庆长假期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班工作,对车购税征管系统进行升级测试并加强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全面熟悉和准确把握政策执行的时间节点、车型范围和具体要求,确保每位办税窗口人员掌握政策,熟练操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严格落实“得力”。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新政策,抽调工作人员深入车辆经销公司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坚持局领导带班制度,现场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窗口服务,有效应对10月8日到来的征期办税高峰,保证了减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

编辑:左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