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首推责任清单制
黑龙江日报讯(李莹记者刘亿服)日前,佳木斯市地级责任清单经过1个多月的努力已经全部“出炉”。对应市政府的864项行政权力编制了相应责任清单,市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已录入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
佳木斯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勇于向传统挑战,向习惯挑战。去年,该市成为全国率先公布权力清单的地级市,市级权力清单的建立,解决了以往政府行政职权家底不清、账目不明的问题。今年,又全面完成了行政职权流程标准化工作,解决了流程运行不可控和不规范的问题。
“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责任清单,就是对权力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标准化工作的深化,真正实现审批流程的全程可控、流程可查、责任可追。这是该市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破题之举。
建立责任清单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的要求,这个市在积极稳妥做好权力清单的基础上,编制责任清单。实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做到“一表两单”,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划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
该市充分借鉴行政职权运行流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成果,在责任事项上,突出了工作流程与责任事项相对应,除法律法规规定责任外,又增加了流程环节的责任、流程传递责任、承诺办结时限责任,保证了建立的责任清单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了责任追究的真正到位。在此基础上,该市制定了《关于推行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指南》《法律法规等依据规范表述示例》《行政职权责任事项共性要求参考内容》等三个辅导性资料,全部印发各个部门。通过样本、模板的引路和辅导性资料的指导,减少了各单位建立责任清单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避免了各单位走弯路,提高了质量和速度。
推行责任清单制度的范围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范围相一致。市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针对各自的权力事项逐一编制相应的责任清单。重点做好编制责任清单和健全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两项工作,前者是使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对应的责任事项,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对于多个部门协同配合行使的权力,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后者是加大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力度,及时发现权力行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编辑:谢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