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确定供热价格 进一步提升城市供热服务质量

06.08.2015  17:39

  昨天,市长宋希斌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分析了2008年以来我市供热企业监审样本和供热成本变化情况,并就根据燃煤价格变化下调供热价格进行了充分讨论。据悉,我市将于近期公布供热企业成本有关数据,计划在9月份召开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哈尔滨市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哈尔滨市2015—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听取了设立“哈尔滨市市长质量奖”有关工作汇报。

  据了解,我市目前执行的热费标准,是2008年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时确定的。近年来,煤炭价格波动幅度较大,2008年到2010年、2010年到2012年两个区间,煤炭价格上涨幅度均超过10%,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可以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提高供热价格。但考虑到CPI高位运行,顾及市民承受能力,我市并没有上调居民供热价格,只是对企、事业单位供热价格进行了调整。从2012年开始,煤炭价格持续回落,预计今年还会下降,我市将根据煤炭价格变化及对供热成本的影响,适时下调供热价格。

  宋希斌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供热企业的成本监审,认真分析供热成本的构成要素和煤炭价格变化对供热成本的实际影响,把煤炭价格变化作为供热价格调整的根本依据和必要条件。供热价格调整要以事实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检验。各供热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降低供热成本,不断提高供热服务质量。

  在研究讨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时,宋希斌强调,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城市大气质量,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积极性,在秸秆收集、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利用村屯闲置场地建设秸秆收集点。要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资源整合,加大项目引进力度,科学合理确定收购半径,确保秸秆资源充足,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要强化政策扶持,鼓励新型农业合作组织购买秸秆收集农机具,加快秸秆收集,促进综合利用。要强化区、县(市)的主体责任,早安排、早部署,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和管理,严禁焚烧秸秆,确保城市空气质量实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