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8月22至9月26日,省委第一专项巡视组对省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视。2016年11月1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省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工作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省供销社党组认为,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客观、全面反映了省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省社党组完全赞成,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社立即召开了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省委第一巡视组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省委巡视办相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省委第一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统一领导班子的思想认识,决心站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坚持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有机结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个不放过、一个不放松,深挖细究,彻底抓好整改落实。省社党组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省社党组书记王德胜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王桂芝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劳资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监督检查等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对巡视反馈意见中针对自身问题,举一反三,深化认识,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 。采取分管领导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党组讨论确定的程序,制定出台了《省供销社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省供销社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并以党组文件的形式正式印发。巡视组共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3个,巡视反馈意见指出三方面的问题,经细化分解后共有23个,省社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提出了125条具体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整改的问题17个,整改完成率73 %。巡视期间提出边巡边改的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100%。为抓好整改工作,每个问题都由一名党组成员为牵头责任领导,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牵头责任领导按照各自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包干负责,落实整改。每一名党组成员都多次召集分管领域的部门和单位研究整改任务,检查和督导整改工作进展,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针对整改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逐一分析并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并倒排时间期限、落实责任到人。整改办对各单位和部门的整改情况随时跟踪,及时督办,确保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三)坚持点面结合,扎实有序推进 。省社党组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重要契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巡视反馈问题,逐一深入分析研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省社党组要求整改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按照巡视整改的要求落实到位。针对每一条反馈意见,以法规和制度为准绳对问题定性,都要求查清事实真相、分析问题根源、弄清问题性质,找到症结,落实责任,严肃追责,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由点带面、点面结合,突出标本兼治、开展综合治理,不怕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真正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震慑一片。
二、 把解决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 、针对“‘两个责任’主体没有落实”问题的整改措施
(1)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省社党组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树立起“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和政治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抓好机关和直属企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行科学划分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并经常强调党建工作,认真听取机关干部对加强党的建设、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各个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既要做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又要做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深化了两个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的认识,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推动各个党组织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党内政治生活,2016年,省社党组中心组共学习16次。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6年4月28日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关于在省供销合作社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实施方案》,每月下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努力做到“五个一”,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担当意识,增强了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正在完善修改省社党组决策议事规则,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省社党组会议研究范围,切实解决党组会议研究内容虚化的问题。认真抓好机关党建工作,2016年12月9日,省社机关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从组织上进一步规范了党建工作。建立完善党务工作者目标管理制度,细化、量化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明确提出具体的时限进度和标准要求,确保党的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有效推进。
(2)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2016年初,省社党组召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确保党员干部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年度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全面完成的要求,并与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责任书。党组通过不同形式加大督促检查落实力度。分管领导检查指导业务工作时,一并过问党建工作。各单位在内部也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充实纪检工作力量,在省社纪检组和监察处整体划转的情况下,结合省社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了新的一届机关纪委,调整充实了机关纪委工作力量,必要时还从直属单位抽调纪检监察人员,以强化执纪监督。
2 、针对“企业党的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措施
(1)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企业党员队伍建设。 在省社机关党委换届的基础上,指导老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换届选举,新企业同步建设党组织,确保党组织建设全覆盖,配齐配强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重要的社属企业特别是控股母公司的党委书记从机关党委委员中选派,省社党组选派素质高、能力强的机关干部到倍丰集团、庆丰集团、供销粮食集团等重点企业任党委书记,保障党的工作始终处于省社机关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之下。同时,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善于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党支部书记队伍。
(2)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社属企业的贯彻执行。 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落到实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指导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促使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人员着力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主动性、自觉性、坚定性,着力提高引领企业科学发展的素质和能力。
(3)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企业党组织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积极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体决策的有关规定。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4)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抓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重要岗位的监督,统筹内部监督资源,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有效性。加强对社属企业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企业党风建设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对企业重大决策部署实行评估制度并定期检查,确保企业决策部署以其执行过程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5)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从2016年8月开始,对党员拖欠党费的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直属企业党员补缴了2008-2016年度党费共计755800元。下一步,继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拖欠党费现象的发生。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履行社有资产运营职责方面的情况
1 、针对“监管失职、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失去控制”问题的整改措施
(1)切实加强对企业重大投资的控制。 针对社属企业重大投资管理工作,省社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部分出资企业对外和项目投资暂行规定》(黑供办发[2015]13号)和《黑龙江省省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黑供发[2015]52号)等文件规定,并要求社属企业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黑供党发[2011]39号)、《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省社出资企业重大事项审批报告备案办法的通知》(黑供发[2013]5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社属企业重大投资决策问题,必须上报省社党组并经集体讨论通过方能执行,严禁直属企业擅自越权决定。省社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对重大投资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必须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杜绝随意决策和个人决策。省社有关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对企业重大投资等的全程监督管控。省社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主动监督理事会决策,确保社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2)切实加强对企业管理权的控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加强社有企业内部“三会一层”制度建设,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功能和监督职能。及时调整公司领导层,特别注重加强直属企业党组织建设。二是加快推进省社双线运营模式,完善省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完善出台了《省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设置方案》,根据资产管理委员会实际运行的情况,进一步优化了职能部门及职责,明确了资产管理委员会与母公司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明确了对社属企业由谁管、管什么、怎么管,促进了专业化管理。三是引入ERP和6S管理方式,健全现代化管理工具。针对以往企业经营中出现的薄弱环节,持续加强社有企业管理,对控股企业分梯次导入了ERP系统,推行了6S管理模式,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强化了对企业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聘任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内部审计项目,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杜绝了一些新的风险的发生。三是加强联结,推动社有企业合作共赢。通过各层级社有企业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相互参股,建立共同出资的投资平台,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在农资、农产品、粮食、奶业等重要涉农领域和再生资源行业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形成整体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三)关于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履行为“三农”服务职能的情况
1 、针对“供销社内部和供销社与农民联系不紧密”问题的整改措施
(1)切实加强供销社系统内部联系,形成上下合力。 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推动上下级供销社之间强化合作,增进联系,形成合力,有效发挥规模效应。一是筹划设立省级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打造省社上下联系的资本平台。2016年6月,省社投资成立黑龙江智惠广弘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通过登记取得了私募基金牌照,现正在以此公司为依托,紧锣密鼓制定《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设立方案》,组建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省社将积极吸引市地、县级供销社加入,共同参与发展基金的组建,通过资本汇集形成合作关系,统筹使用基金用于基层社改造和为农服务。二是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之间相互参股。以省社“惠丰通村网”供销电商平台为依托,通过联结县级区域电商平台,构建全省供销社系统线上销售大网络,同时建设县级区域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及村级服务社,实现线下全渠道连锁配送。截至2016年末已完成省级电商平台构建以及7家县级区域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及4173家村级服务社的建设。以省社金融平台为载体,开发各类惠农金融产品,与市、县社开展合作,设立县级业务网点,以代销售产品、推荐客户的形式参与业务及利润分配,截至2016年末已在27家市、县级供销社设立了担保业务代理网点,2016年实现代理业务销售1350余万元。
(2)切实加强供销社与农民之间的联系。 一是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促进基层供销社与农民专业社实现融合。鼓励传统基层供销社通过股份制改造吸纳农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入股基层社,实现基层供销社与农民合作社产权、业务和服务融合。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吸纳农民合作社加入基层供销社或者基层供销社入股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等。目前,与基层供销社融合发展承接基层社经营服务业务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44个。二是拓宽基层供销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开放办社,向社会招聘能人到基层社任职。这些能人包括村“两委”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农业生产大户、农民经纪人等。望奎县社3年来共向社会选聘基层社主任2名、管理人员5名。三是大力领办、创办或参股农民合作社,加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各级供销社发挥自身组织体系、经营服务网络优势,利用资金、设施、土地、房产等入股,大力领办、创办、参股各类农民合作社。截至2016年末,各级供销社参股农民合作社资金5.6亿元。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截至2016年末,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35个。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2016年全省有14家农民合作社被全国供销总社评为示范社,有5家农民合作社被农业部评为国家示范社。
2 、针对“行业指导力度差”问题的整改措施
(1)加强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力度。 巡视整改工作部署后,省社理、监事会多位领导同志分别带领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先后赴齐齐哈尔、绥化、牡丹江等3个市地及所属9个县区供销社,对综合改革、监事会工作、基层社改造、电子商务等情况进行调研和指导,帮助基层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省社决定要进一步加大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的力度,每年领导和业务处室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指导工作至少20次以上,覆盖50%以上的市县社。
(2)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综合改革经验做法。 2016年,省供销社先后在绥棱、五常召开两次现场工作会议,全省市县供销社负责人悉数参加。会上,除了参观了两市县供销社基层经营服务设施,学习了当地推进改革发展的具体做法外,还有12家不同层级的单位交流了深化改革的经验做法。同时,省社还切实加大对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的指导,经过认真调研和梳理,向全国供销总社上报了5份综合改革试点典型材料。从2017年开始,省社除召开理监事会议及专业工作会议外,每年至少召开一到两次有县社主任及基层社主任参加的培训班,帮助基层了解政策,提升基层工作水平,促进基层恢复发展。
(3)积极为基层争取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扶持基层发展。 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和全国总社,争取财政扶持资金和总社“新网工程”项目资金,大力推荐市、县社优质项目,以项目带动市县供销社经营和发展。2016年,已为全省各市、县供销社累计对上推荐申报各类项目50个,占全年推荐申报项目总量的86%,其中,推荐申报全国总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10个;推荐申报国家财政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40个。项目类别涵盖农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领域。目前,全国总社正在对全部项目进行审核。下一步,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项目资金进一步向基层单位倾斜,为基层发展添油助力。
3 、针对“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弱”问题的整改措施
(1)加强基层社建设,强化为农服务的基础。 一是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按照省社2016年6月制定并下发的《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逐步落实“四个一批”,即培育示范做强一批、盘活资产提升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一批、“关停并转”淘汰一批。按照全国总社要求,启动实施“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到2020年每个县至少打造1家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基层社标杆社。2016年11月份完成了我省2016年度“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创建单位的申报工作。今后,省社将每年实施一批基层社建设示范项目,引领基层社竞相发展。二是探索创办新型基层供销社。重点在乡、村两级重点打造自主经营主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为一体的新型基层社和新型基层经济组织。依托省社惠丰金源电子商务公司通过“互联网+供销合作社”产业发展新模式,构建百城、千乡、万村、百万农户电商服务网络,打造新型基层社和新型基层经济组织。按照“品牌、形象、标准、流程、配置、平台”六统一原则,依托农村社会经营门店,投入电脑、标志牌匾等设施设备,签订加盟协议,并提供人员培训服务,把惠丰通村网开通的农资平台、农品购销、农村金融、农技咨询、便民服务等12项服务体系植入服务点中,为当地开展服务。截至2016年末,电子商务公司已完成67个市县,4100多个村级服务社的开发建设,在2016年铺设基层服务点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在2017年建设20000个电商合作店。
(2)大力领办专业合作组织,引领农民开展产业化经营。 围绕农民产前、产中、产后的需要,结合各地特色产业优势,组织市县供销社通过基层社领办、龙头企业带动等方式,引导农民合作社围绕农机作业、土地流转、资金互助等领域开展生产、供销、消费、信用等合作,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领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截至2016年末,全系统领办农民合作社4693个,其中,发展农机、植保等服务的专业合作社204个,土地流转的专业合作社393个,代耕代种的专业合作社291个,生活消费合作的专业合作社10个,经银监部门批准成立资金互助社1个。
(3)大力推动省社直属企业与农民对接,引领农民进入市场。 社属企业倍丰集团、供销粮食集团、电子商务公司、合作金融公司、中再生公司等企业积极与农民合作社对接,带动农民合作社实行标准化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开展农资销售、日用消费品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和再生资源回收、农村金融、电子商务等业务,拓展农民合作社经营领域。倍丰集团积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扩大农资直供比例,开展订单式、托管式服务,帮助农户节本增收。惠丰金源电子商务公司与倍丰集团紧密协作,扩大农户网上购肥规模,对接农民合作社,扩展助农全产业链网上融资与农资直供闭环工作,探索符合实际的农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启动农资、优质稻米的电子商务,开展网上交易,建设若干开放式、公益性助农服务系统。供销粮食集团在2016年新建360万吨粮食仓储加工项目,并以建成的13个大型粮食仓储中心为依托,推进粮食仓储向粮食生产、加工销售转变,逐步打造集收储、加工、销售、农资供应、金融服务、电商服务、农化服务“七位一体”的新型为农服务中心,争取线上、线下共同推进,开发适合供销特色的品牌塑造和销售模式。惠丰农村合作金融公司2016年为2个农民合作社及其社员提供了1315万元贷款。丝路融资担保公司2016年为19户农户及3个农民合作社提供担保贷款851.5万元。
4 、针 对“供销社 改革推进慢 ”问题的整改措施
(1)切实抓好中发[2015]11号和黑发[2015]20号文件的贯彻工作。 全面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部署,加快建立适应我省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适应龙江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大力推进全系统综合改革向纵深开展,落到实处。着力指导推动各市、地供销社出台本地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方案)。目前,哈尔滨、佳木斯、鸡西、鹤岗市委、市政府已正式出台了实施意见。齐齐哈尔、双鸭山等市社正在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出台本地的实施意见或方案;伊春市社的改革方案已起草完毕,正待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其他各市地供销社也在积极同当地党委、政府沟通,酝酿改革方案或实施意见的出台。在争取出台文件的同时,鹤岗市社经过努力争取,市政府决定将鹤岗市东山区一处原属地税局的种养殖基地移交给市社经营管理,支持其做好为农服务工作。同时,为增强全省各地推进改革工作的积极性,省社调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增加了中央11号文件和省委20号文件的情况的量化考核指标,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2)继续抓好改革试点,积极发挥改革示范作用。 省社大力抓好饶河县社、佳木斯郊区社、密山市社、佳木斯市社等试点单位和重点推进单位的综合改革工作,省社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带队先后多次深入试点单位面对面进行对接、调研和指导。经过多方努力,试点和典型推动效果显著。饶河县社在原有“一县一社”的基础上,以县基一体化、企业集团化、基层改革产权多元化为重点,统一打造了饶河县供销集团,下设6个子公司,围绕县联社、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集团化经营治理结构,努力把供销社办成上下贯通的合作经济组织。佳木斯市郊区供销社坚持业态改造与服务改造并举,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注册成立了佳木斯市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形成了供销社主导之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体系。密山市社坚持网络改造,打造现代流通网络,组建农友农资配送中心,配送网点达265个,辐射范围包括周边鸡东、虎林及七个国有农场,配送半径达120多公里,配送农药290多个品种、900余吨,化肥70000余吨。佳木斯市供销社创办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解决农民合作社服务主体缺失问题,市社投资50万元,争取当地政府配套资金200万元,在桦川县东河乡九阳村建设了集生产生活用品供应、农技化服务提供、农副产品代收、金融服务等基础性服务于一体为农服务中心,以点带面,形成特色,形成亮点,形成样板,下一步将在佳木斯市全面推广。
(3)完善省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运行规则和双线运行机制。
2015年4月,省社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行使省社直属企业出资人和社有资产管理职责,初步形成了以省社机关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经营服务体系的双线运行机制。目前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已引进各类经营管理人才超过100人,改变了长期以来以行政化、机关化管理企业,特别是富有实战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各类专业人才无法进入管理部门的状况。完善出台了《省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设置方案》,进一步优化了职能部门及职责,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运营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管理需要。下一步,省社将从实际操作层面入手,进一步细化完善构建双线运行机制的措施办法,引导、支持省级社有企业整合经营网络、强化龙头带动,切实完善各个层级的功能,落实利益联结机制,使全省供销社系统真正形成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
(4) 全力实施“千亿发展战略”,推进全系统加快发展。 围绕构建“互联网+供销社”的发展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力争到2020年前,全省供销社系统销售额突破1000亿元大关。重点推进“四个支撑平台”建设,打造“三大业务板块”,形成支撑供销社发展的新格局。 四大支撑平台:一是 以惠丰农村合作金融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为核心的供销社金融平台。平台重点打造信贷、基金管理、资产管理和咨询四个业务模块,建立畜牧及奶业、粮食储加一体化两支私募基金,目前,已分别募集资金8000万元和2亿元。积极运作资产池融资业务,充分提高社属企业的资金利用率和流动性。 二是 以惠丰金源电子商务公司为核心的“互联网+供销社”平台。采用OEM的方式,实现6个系列108个品种的黑龙江农副产品电子商务产品供给能力建设。加大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力度,到今年底村级服务网点达到6000个,建设区域性平台10个,专业性平台7个,线上线下交易额达到90亿元以上。 三是 以资产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为核心的人力资源平台。加大力度继续引进社会化人才,打造科学化、精细化的省供销社人力资源管理网络。争取到今年上半年引进职业经理人及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50人,储备各类人才200人,满足粮食集团和乳业集团发展的需要。 四是 以ERP和6S为核心的现代企业管理平台。针对以往企业经营中出现的薄弱环节,持续加强社有企业管理,对控股企业分梯次导入ERP系统,推行6S管理模式,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对企业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内部审计项目,提高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杜绝了一些新的风险的发生。2016年底,已经完成两大母公司下属的12家公司全部完成ERP上线工作,6S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 三个业务板块”。一是 以倍丰集团公司为主,发展农资板块,推进农资销售向农资生产、农业全程服务延伸。力争到2020年底,农资销售收入超过400亿元,保持省内50%以上的市场占有率,推广测土配方售肥面积达到5000万亩。 二是 以供销粮食集团和金惠丰公司为主,发展粮食板块,推进粮食储备向粮食生产、加工销售延伸。逐步打造集收储、加工、销售、农资供应、金融服务、电商服务、农化服务“七位一体”的新型为农综合服务中心。力争到2020年,实现粮食收储1000万吨,水稻加工量实现400万吨,稻米及其副产品销售额实现120亿元以上。 三是 以惠丰农牧科技公司为主,发展乳业板块,推进奶牛养殖和乳制品深加工双向发展。力争到2020年底,奶业销售收入实现60亿元,供销社乳制品品牌跻身全国乳品行业前十名,同时,奶牛养殖年均转化粮食56万吨。
(四)关于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情况
1 、针对“‘四风’问题整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
(1)对主要经济指标虚假问题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2016年6月组织省直企业统计人员学习新修订的统计制度、对联网直报升级情况、重点统计指标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深入哈尔滨、牡丹江等地市进行统计知识培训;12月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以会代训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起草下发了《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规范财务数据申报制度。二是在省社直属企业范围内实行ERP管理,财务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结合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与用友公司合作,聘请财务专家分7次对41户填报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软件操作培训,培训人次达到200人次以上。三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省社出资控股企业进行年度经济效益审计,做到不留死角,实现对省社出资控股企业年度审计全覆盖。2016年对省社机关、省社出资控股各企业、省社安全统筹办公室、省社劳动服务公司、省社直属企业托管中心等进行了审计。除年度审计外,还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4项,财政专项资金审计1项。通过审计,揭示省社直属各单位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促进直属单位提高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对违规超发奖金问题进行整改。 2013年以后,省社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未再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过任何奖金、津贴、补贴。
(3)对违规向企业转嫁“三公经费”问题进行整改。 针对违规向企业转嫁“三公经费”问题,2014年以前存在在省社直属企业列支(三公)经费问题。2014年以后再未发生。省社制定出台了《省供销社机关公用经费审批报销办法》(黑供办发[2016]10号),对于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在今后工作中,省社将严格落实文件精神,规范经费审批报销制度,严控费用支出,杜绝向企业转嫁“三公经费”等行为。
(4)对企业普遍违规配备高档公务用车问题进行整改。 针对直属企业超标配车问题,省社召开相关企业专门会议,摸清企业车辆情况,要求企业今后不准购置超标准车辆。目前直属企业上报的所有车辆中,已封存19辆。针对超标车辆,要求企业区分情况处理,超过报废年限(按购置时间超过10年计算)的8辆和接近报废年限(按购置时间超过9年但少于10年计算)的11辆允许企业继续使用直至报废,较新的超标车辆要求企业提出车改方案和评估拍卖等具体意见。
(五)关于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 、对“用人失察,引进社会自然人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的整改措施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进一步严密社有企业高管人员的选聘工作程序。 出台《省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人员招聘办法》,对2013年出台的《省社直属企业高管人员选聘办法》进行修订,计划2016年2月底之前出台。进一步突出党管干部的原则,完善对社有企业高管人员的选聘工作程序,坚决杜绝不按程序、不经省社党组会议引进外部人员担任职务现象的发生。
(2)完善考核程序,实现动态化管理。 凡是需要引进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考核,也必须在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认真考核。制定出台了《省社直属企业领导人薪酬考核办法》,出台《省社直属企业负责人工作日报制度》和《省社直属企业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办法》,切实加强高管人员的日常动态化考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年底绩效考核,严格按照业绩兑现奖惩,细化退出机制,真正做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对不适应工作要求、违法工作纪律、有损供销社利益的人员绝不手软,坚决处理。
2 、针对“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程序。 一是对照党的干部政策和组织人事纪律,完善修订《省供销社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选任办法》,进一步重申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有关要求,坚决杜绝临时动议、考察走过场、讨论不充分,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做到民主推荐票未过半数不提拔、未达规定年限不提拔。二是严格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制,对2013年前试用期满未考核的干部,在下一次任职考核中要重点考核。三是严格执行任职前征求纪检监察意见规定。人事部门沟通协调机关纪委,共同学习《关于印发<省管干部任职前省委组织部听取省纪委意见和省纪委回复省委组织部意见试行办法>的通知》(黑组通字〔2009〕8号)文件,严格执行“函来函往”方式,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样式表达意见。
(2)加强干部档案审核管理。 一是进一步做好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管档人员深入研究了《关于开展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意见》和认定表填写说明等相关工作细则,对审核认定表每一个填写栏都做到了理解到位,填写无误,并严格按照审核认定细则对审核认定信息填写有误的进行了修改更正,对涉及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点问题重新进行了调查认定。二是全面清理干部档案。对抽查中提出填写错误和材料缺失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对未抽查到的干部档案也按照巡视组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理,并逐步整改落实,强化了干部档案的日常管理。三是严格执行任前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审核制度,做到凡提必审,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人事部门带头严格按照政策制度要求开展选人用人工作,真正把好关、负好责,强化纪律意识,坚决纠正干部人事工作的违纪问题,努力实现风清气正的用人之风。
(3)加强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监督。 一是加快推进省社双线运行模式,强化对社有企业的日常监管。出台《省社直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出台《省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设置方案》,进一步调整明确了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资产管理委员会与省农资、土产两个母公司职权边界,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委员会和两个母公司的管理作用。加强省社直属企业高管人员日常管理,出台《直属企业负责人工作日报制度》和《省社直属企业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和管理办法》。修订和完善《省供销社直属企业高管人员选聘办法》和《省社社有资产资产管理委员会人员招聘办法》,严格执行选聘程序,进一步规范高管选聘工作。出台了《省供销社直属企业领导人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省社直属企业领导人绩效考核工作,做到干部“可进可退”,对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及时清退。二是加强对省商务学校人员招录、选调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督促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干部深入学习《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干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绝不任人唯亲,绝不买人情账,真正把适合学校岗位、对学校发展有利的人才选进来。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把控编制,不超编,不混编,全面理顺学校编制管理。对调入人员严格把关,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对之前调入商务学校的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存在问题的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调查和严肃整改,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说明形式加入档案。
(六) 巡视组移交线索的调查处理情况
1、问题线索移交情况
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我单位人事部门选人用人信访件1件,涉及干部1人。
2、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
目前已办结1件,并反馈巡视组,办结率100%。
三、把巩固成果作为长期重要工作,持续发力深化整改
(一) 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管党责任。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各个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省社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挺纪在前,全力支持纪检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责任,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供销合作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减、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意见整改落实。对已完成和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及时主动开展“回头看”,对于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序时进度,紧盯不放,脚踏实地,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台账制度,逐个逐项跟踪问效,督促进度,定期抽查,务求实效。
(三) 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深化巡视成果。 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寻求治本之策,推动问题从根子上全面彻底解决。坚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修订完善相应的管党机制、工作纪律和配套制度,抓好制度建设的新旧衔接,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强化督查问责,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新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取得实效。
(四)全面运用巡视成果,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大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推动发展的要求,坚持把巡视整改与省供销社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管党治党成果转化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转化为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强大助力,全力以赴完成好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落到实处,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供销社深化改革、保持省供销社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650293;邮政信箱哈尔滨市道里区西三道街黑龙江省供销社人事劳资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党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