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企业:
为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新网工程”专项资金25亿元,用于支持全国供销系统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土地流转及后续社会化服务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为做好2017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各项目申报主体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供销财字〔2017〕42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供销集团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供销厅字〔2017〕41号)等相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做好今年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项目文件已经上传至QQ群,各地可自行下载)。同时,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意识,结合自身实际推荐发展有前景、经营有效益、服务有保障的优质企业和项目,积极主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二、项目申报时间
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将于2017年10月21日开始,2017年11月20日截止。凡有符合申报条件可申报2017年项目的单位,需在上述时间前两天内完成项目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方式
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需通过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填写项目概况(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地址:http//coop.tc.com.cn:8080/),各项目申报主体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市(地)级供销合作社负责所辖县(市)供销社申报项目的汇总及推荐工作,并对推荐上报项目进行审核;省社直属各企业申报项目由省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本运营部审核。
联 系 人:陈致群、曹海庆
联系电话:0451-84610866 15104658726
联系QQ群:206482831(2017年专项资金申报)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