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供销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工作

28.11.2014  11:16
  

      黑河市供销社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局,积极领办各类合作社,大力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取得良好效果。根据全市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黑河市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工作意见》,市供销社确定自2015年起,经过3年努力,领办服务性合作社每年增长5%,带动农户数每年增长10%,社员收入水平明显提高。
      为完成领办目标,市供销社确定了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培养引进带头人。立足合作社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加大培养和引进带头人力度,广泛吸纳愿意接受供销社组织、指导、监督的农村经济能人共同组建各类合作社。结合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发展特点设计培训内容,有效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合作社的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与农委、科技等部门合作,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班授课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着力培养一支懂经营、会管理、勇于开拓、肯奉献的带头人队伍。二是做好项目谋划申报。继续围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开展项目建设。借助省级“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纳入两大平原资金整合范围后仍将用于供销社服务体系建设这一契机,通过建设合作社联合社等措施,积极培育项目基础,做好新网、农开项目谋划申报工作。借助国家扶贫项目审批权原则上下放到县的契机,对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规模化、规范化特点的合作社在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培育,争取政府将农开、扶贫等项目委托给供销社实施,增强领办能力。通过招商与企业对接,延长合作社产业链条,帮助合作社适时规划好的项目。三是依托实体领办合作社。组织引导社有企业、基层社和农业生产经营大户等主体,发挥各自优势领办合作社。根据农民需要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与社员利益联结较为紧密的产加销合作社,以及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为主的服务型合作社,与合作社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着力组织指导合作社创建特色品牌,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及仓储、加工业,努力探索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构建农产品网上销售体系,拓展市场营销,拉长产业链条。四是探索发展合作金融。按照国家总社、省社有关探索发展合作金融的精神及银监会、农业部和国家总社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规范开展农村信用合作的通知》要求,依托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合作社为基础,探索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指导社有企业和涉农协会等参与的资金互助会(社),按照社员制、封闭性、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原则运行。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探索建立以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为基础,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为主体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着力促进生产合作与信用合作融合发展,解决新型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
      在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支持的基础上,侧重从三方面加强推进:一是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吸收具有农业技术职称或专业特长的人员加入辅导员队伍,通过农闲开展以政策法规、农业知识、农技服务为主的专项培训,农忙时开展以施肥用药、市场营销为主的现场指导,辅以网上交流、实践观摩等方式,切实提高指导效果。每个县级社每年新增辅导员2人以上,2015年全市辅导员队伍要发展到100人,形成规模指导效应。二是建立联系点制度。选择一批由供销社帮扶指导,特别是有经济联结关系的合作社作为联系点,强化市场营销和技术服务,通过自主创新及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等方式,指导其培育特色产业,打造优势品牌,带动农民持续增收。2015年每个县级社将建立3个以上联系点,以后逐年增加。市县联社明确的具体责任人,定期深入实地开展帮扶,及时解决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把联系点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强化典型示范引导。按照国家九部门《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农经发〔2014〕7号)和省市相关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示范社评比认定工作。争取财政对领办的合作社实施规范化建设、推广新品种给予补贴支持,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更多主体创办合作社。每个县级社每年将培养1个以上在县域内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的合作社,推动领办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截至10月底,全系统累计领办、参办合作社26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7个、全省百强社7个、市级规模化示范社25个。直接参股46家。入社成员17287人,助农增收6000万元。


(黑河市供销社                  韩在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