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境内运钞车侧翻公安部门全力救援
2014年8月28日11时28分,依兰县交警大队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转报称:在哈同高速293公里处,有一台货车发生单方事故,无人员伤亡。依兰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在公路巡逻的哈同巡逻中队两台巡逻警车先期赶赴事故现场,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将哈同公路事故现场道路(哈市至佳木斯方向)进行单向封闭。巡逻队民警发现事故车辆为特货运输车,经与事故车辆相关人员沟通,得知该车运载大量现金。巡逻民警立即将情况反馈给依兰县局指挥中心。事故中队第一时间也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黑D02629号运钞车由东向西(佳木斯至哈市方向)行驶到哈同高速293公里加223米处时,由于左前轮爆胎,冲撞中间隔离护栏后驶入对向车道侧翻,与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黑D7105C号大众轿车相刮撞,致使大众轿车上4人轻微伤,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依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庆丰同志、交警大队大队长郝爱民同志、副大队长徐奎、李明秋同志先后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经询问该运钞车押运员车辆运载情况,押运员提供运钞车运载大量现金(未进行核实),损坏的车体也未见现金外漏,但考虑车辆特殊性和车辆油箱内油料泄漏的实际,王庆丰副县长立即调派交警、消防、治安和巡特警、武警共30余名警力,11台警车携带武器对现场进行保护和处理,为防止泄漏的燃油发生燃烧起火,命令消防车对运钞车附近泄漏的燃油进行喷洒泡沫稀释,在达到安全拆解现场的条件下,调派两台大型吊车将运钞车吊至拖车后又派警车与赶来的佳木斯市人民银行负责同志和押运员共同将该车辆押送至佳木斯市人民银行。
经过3个小时各警种的共同努力,事故现场被拆除,道路恢复通行,期间分两次间断放行,道路未发生大面积车辆拥堵。目前事故车辆内现金已被佳木斯市人民银行重新返库,事故车辆已拖回,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胡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