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检察院成功劝返潜逃20年嫌疑人投案自首
20.04.2017 16:12
本文来源: 检察
韩某,男,51岁,汉族,案发前系依兰县粮食局粮油购销管理总站出纳员。1990年至1991年,韩某利用职务之便,采用重复记录往来账目的方式,将16万余元公款供自己请朋友吃喝和到舞厅消费。后经依兰县粮食局举报,依兰县检察院于1997年对其立案侦查,此时韩某已被打草惊蛇不知去向。依兰县检察院当即通过省公安厅对其下发了全国通缉令,同时指定具体办案人负责此案承办,并多次组织干警前往北京、哈尔滨等地追查,对其亲属、朋友、同事开展思想工作,查找韩某下落,但均无收获。
2015年高检院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哈尔滨市两级检察院对有线索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持续跟踪,穷追不舍。两年来,依兰县检察院反贪局干警定期到韩某家中,对其家人讲解法律政策,规劝韩某主动投案自首。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两年的劝解,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终于打动了韩某的家人,使其父亲、妹妹卸下了思想包袱,同意与检察机关配合,联系韩某,规劝其主动投案。
韩某到案后,对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真配合检察机关工作。
据其交代,1995年,因为害怕自己挥霍公款的事情败露,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他先是从依兰县来到了哈尔滨,此时公款已经被他挥霍的所剩无几。那个时候还没有案发,他就在哈尔滨三棵树附近的小旅店里生活了近半年。由于担心被检察机关抓捕,当时乘坐火车还不需要身份证,他又乘火车来到了北京,之后长期在建筑工地以打工为生,一直居住在民工房里。为了躲避追查,他白天不敢出门,也不敢出入公共场所,只有晚上才敢悄悄溜出民工房,买点日常用品,这些年他一直提心吊胆,夜不能寐,过着像老鼠一样昼伏夜出不见天日的日子。
20余年间,韩某饱尝了思念家乡思念亲人之苦。“这些年我把打工挣的钱攒下来,现在能把单位的钱还上了,加上家人的劝说,我就来检察院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说这话时,韩某声泪俱下。
16万元公款,让韩某从31岁到51岁一直背负着心灵的负荷,使二十年的壮年时光因蒙羞而阴晦,如今他迷途知返,伴随着正义审判的到来,韩某也将迎来心灵救赎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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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7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