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报10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1.01.2017  22:03

  新华社哈尔滨1月31日电(记者潘祺)近期,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庆安县社保局信息统计股原股长苑菀松在负责办理“重复参保退收”业务期间,采取伪造参保人员虚假信息和缴费手续的方式,5年间私自在“金保工程”线下手工操作办理了48笔虚假业务,共骗取养老保险金137.8万元据为己有。2016年6月,苑菀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5年,黑河市爱辉区二站乡东山村原党支部书记郑希忠,在协助爱辉区林业局、二站乡政府统计上报东山村大豆补贴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个人虚报大豆种植面积385.32亩,共骗取大豆补贴款5.04万元。2016年11月,郑希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延寿县中和镇中和村会计吴长有利用协助镇政府保管本村15名联系不上农户粮食补贴款的便利,挪用其中1.41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化肥。2016年11月,吴长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5年2月,肇东市向阳乡巨成村原会计赵宝民在负责发放本村低收入人员御寒补贴过程中,采取冒充领取人签字的方法,将55名低收入人员的补贴款8250元据为己有。2016年6月,赵宝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同时通报的典型案例还有孙吴县西兴乡平度村村委会原主任隋秀国骗取粮食补贴问题;讷河市同义镇财政所原所长刘桂森、原粮食直补专管员程国军骗取粮食补贴问题;东宁市大肚川镇太平川村原会计郭英骗取保险赔偿金问题;林甸县鹤鸣湖镇东升村村委会主任刘树民贪占低保金问题;桦南县孟家岗镇黎明村会计刘丰骗取危房补助问题;饶河县扶贫项目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黑龙江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加大查处力度,坚决让那些向扶贫款物伸手的人付出应有代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