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新举措出台

21.10.2014  16:25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 樊金钢)哈尔滨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以加快构建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统筹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哈市支持职业院校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承担企业在职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培训任务的基地和开展培训业务的职业院校,享受相应培训补贴。对在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技能人才和培养教师,给予奖励。

  支持重点职业院校率先发展。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业院校,对新创建成为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业院校(包括高级技工学校)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分别给予300万元/校、200万元/校的资金扶持。支持重点职业院校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引导师生创办科技企业。对职业院校和师生申请的符合哈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给予专利申请资金资助。

  支持重点专业加快发展。鼓励职业院校开设支撑“4+6+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或社会紧缺的重点专业。每年对评选出的重点专业给予一定资金扶持,依据专业性质、培养成本、培养规模等确定扶持资金额度,每个专业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专业。完善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避免重复设置专业。

  推进中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衔接。构建完整的中高职贯通衔接的职教体系,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规模,完善“高职单招”考试和录取办法,逐步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院校专业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比例。完善“特聘教师”岗位设置和聘任制度,制定企业兼职教师课时费补贴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企事业单位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技师、行业内的能工巧匠担任兼职专业教师。

  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探索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招生招工、共同教学实训、推荐接收就业,共建“订单”人才培养机制。鼓励职业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职业院校与哈市科技型企业开展合作,共同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鼓励民间资本兴办职业教育。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鼓励民间资本通过股份制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制,改制后3年内,政府对改制院校原有职教经费投入保持不变。允许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鼓励国有企业采取利用闲置国有资产出租或出让等多种措施与民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职业教育。将民办职业院校学生与公办职业院校学生同等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在政府资助、公共事务管理、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职业院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