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缺失更需坚守道义
决不能让做了好事的学生,还要承担心理压力、经济负担和其他责任,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既不符合人性,也有悖于教育目标,更不利于见义勇为精神的传播和传承。
-铁铮
长沙理工大学两名大学生救助素不相识的伤者,被人四次当成骗子;云南大学一学生在火车上急救病人并送往医院,却被家人当成骗子,遭到辱骂。两则新闻联系在一起,更发人深省。反复读过几遍有关报道之后,既为这些大学生顶着压力见义勇为的精神所打动,更为他们的热情受到伤害而寒心。
第一则新闻里有这样几个关键情节:不断有人走过伤者却无人救助。大学生拨打伤者手机上的4个联系人,都被误当成了“亲人受伤、需要钱看病”之类的诈骗电话。伤者父母甚至怀疑救助者与伤者有过争执而发生了推搡,靠监控录像才解除了怀疑;第二则新闻几乎重复了上述情节。虽然大学生们称即便这样也没有后悔,遇到类似情况还会挺身而出,但我们还是要问:这样的反常现象为什么会成为社会的常态?这类“好心不得好报”的现象如何才能得以避免?
在当前形势下,大学生不顾误解,即便被当成骗子依然坚持见义勇为,更彰显出他们精神的难能可贵。新闻中提到的这几位大学生,他们的高尚品格值得全社会为之点赞。但是,如果本着对青少年这一群体负责任的态度,我们或许不应当简单地鼓励他们不顾一切去见义勇为。决不能让做了好事的学生,还要承担心理压力、经济负担和其他责任,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既不符合人性,也有悖于教育目标,更不利于见义勇为精神的传播和传承。在笔者看来,创造一个让人放心做好人好事的社会环境是当务之急。
大学生见义勇为做好事反遭辱骂、受误解,折射出很多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毋庸置疑,现在的社会环境、舆论氛围对见义勇为者挺身而出的确不利。其主要原因之一是骗子得不到必要的惩治。对此,社会上有不少质疑的声音:是法制不健全,还是有关部门不作为,抑或兼而有之?笔者呼吁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和法规,强化法律的威慑力,进一步加大防范力度,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欺诈行为,为公众营造一个良好、安定的社会环境。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或者解决得不好,其它措施恐怕都是治标不治本。
除此之外,重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也是任重而道远。当前社会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价值缺失和扭曲,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淡漠、缺少必要的信任。这恰好证明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个人层面,特别需要倡导诚信和友善。此前曾有警方挂出“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之类的提示语,这非但不是保护自己的万全之策,而且还会拉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要加强社会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倡导以诚待人、乐于助人、友善为人的社会风气。要大力表彰和奖励见义勇为者,为全社会树立学习的榜样而不是落魄的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让见义勇为者受到人们的尊敬而不是相反,让助人为乐成为大家的共识而不是某个人、某个群体的行为。受到别人的救助、帮助之后,应该学会感恩、予以回报。一时情况不明、误解了他人情有可原,但误会解除之后,还不对自己的不妥行为道歉就太不应该。
笔者建议,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公共管理机制。各类突发事件、偶然事件中不能只有公民的身影。要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接应见义勇为者,积极妥善地做好善后工作;社会媒体有责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既要及时曝光骗子的骗术,更要引导公众积极主动地防范,而非只是被动逃避。对于见义勇为者的行为,要给予积极、正面的报道和激励,而不能片面地报道他们受到的冷遇和不公,要注意避免因此而引发的负面影响。
在这个问题上,学校和教师也应该承担起必要的教育和引导责任,努力帮助学生妥善处理好这样的关系:既要见义勇为、多做好事,又要讲究方式、注意方法;既要有效地救助他人,又要科学地保护自己;既要挺身而出、做出表率,又要团结他人、发挥众人的力量。
(作者系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北京高校新闻与文化传播研究会理事长)
编辑:陈雪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