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就有百万人次信息?——部分理财公司涉嫌非法购买个人信息调查
新华网上海3月15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周琳)“请问你需要我公司的理财产品吗?”“我们最近推出更高利率的理财计划。”明明没有买过理财产品,却天天收到推销电话和营销短信。
究竟这些理财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怎么拿到我们个人信息的?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理财公司涉嫌非法获取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者隐私被肆意侵犯成为突出隐患。
“老鼠撞到猫身上” 推销电话打给了执法人员
2015年5月,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一位执法人员接到一通电话,其自称为上海市某金融理财公司工作人员,推销其公司销售的理财产品。执法人员回忆并没有与该公司发生过联系,但电话中对方对他的姓名了如指掌,这立即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他故作对理财产品感兴趣,套出了对方的公司名称和地址。
这种电话骚扰的行为有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利的重大嫌疑。随后的调查发现,该公司自2013年4月起,通过其工作人员以购买等方式大量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并逐级下发至业务人员,以电话方式向消费者推销其公司的P2P理财产品。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这是P2P理财公司普遍采取的一种营销方式。记者查询上海市工商局的公开信息发现,2015年上海至少有10家理财公司因违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被工商部门处罚,单个罚款金额大多在50万元左右。
调查发现,理财公司购买这些个人信息的渠道更是五花八门。例如,上海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一团队负责人如此收集个人信息,一是通过QQ平台,向出售个人信息的卖家购买了不同种类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三四万条;二是通过房产中介、4S店等相关从业人员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三是让新进人员在以往从业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息名单带至其处使用。
收集名单后,该团队负责人将信息不定期地分发给相关销售人员。销售人员按名单信息逐一电话推销P2P理财产品,以此筛选有购买意向的客户。
理财公司非法获取信息普遍 一家公司就有百万人次名单
这种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范围之广令人瞠目。例如在对某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调查中发现,纸质资料涉及的个人信息共有38000余人次,电子数据保存的120M(兆)个人信息名单涉及了100万余人次。
记者在QQ群中搜索“电话销售”、“投资电销客户电话资源”等关键词,找到几十个有“电话销售资料信息”功能的群,有的群已经达到了2000人的规模。
记者在群里以“有意购买理财客户电话”询问,一些“信息贩子”表示,含电话号码和姓名的,10000条400元,想要地址的话,再加100元,随后还给记者发过来北京和上海几个客户的电话,经验证记者发现,这些地址和电话均为真实的。
上海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非法获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在P2P理财行业十分普遍。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为拓展市场、发展客户,通过购买、交换等方式大量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信息中不仅包含消费者的电话号码,还包含家庭地址、工作单位,甚至银行账户信息和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隐私。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后,大多未进行妥善保管和处理,给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
然而,案件的证据却较难固定。由于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大多通过网络、上门推销等方式购买,个人信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于电脑中,相关证据极易删除、销毁;另外,经营者使用个人信息的方式为电话推销,执法部门在查处过程中,较难获取其非法使用的证据,只能通过现场检查以及对制作业务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询问笔录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法规实施近两年 个人信息保护仍艰难
2014年实施的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然而近两年过去,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仍是一大难题。比如,消费者如果发现信息遭泄露想要维权,自己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然而究竟是如何泄露的、谁泄露给谁的、带来了哪些损失,一系列举证的难题靠个人难以完成。
“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面临防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问题,需要尽快从制度、法律、措施、企业责任、消费者自我防范等多方面解决。”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说,从根本上看,有必要尽快推动呼吁已久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责任。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说,需要从完善企业管理和法律约束的角度,让企业员工真正自觉尊重用户的隐私,从客观条件上不能轻易接触或者泄露个人信息做起。现实中总结出了很多有效的保护隐私的做法,比如,把客服人员过去能接触用户全部手机号码改为只能看到末几位数字,对接触个人信息的岗位和计算机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权限和管理等等。这样一点一滴地积累,个人信息被窃取和滥用的情况才能逐步得到好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