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餐饮服务许可移送司法机关

25.02.2016  09:08

  为保障全市学生(含幼儿园儿童)食品安全,市食药监局从即日起,在全市流通、餐饮环节开展为期20天的学校及周边(含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不能提供食品合法来源的,将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或将被移送司法机关。

  此次专项检查,以学校周边食品商场、超市、小食杂、小仓买、小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早夜市、学校食堂、营养餐配送、托餐、托幼机构为重点。

  在流通环节,对学校内仓买、超市及学校周边小仓买、小超市、小食杂等食品经营者逐户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条件,主体资格、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对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雪糕、饮料、糕点等食品进行重点清查;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对发现过期、劣质、腐败变质、“两超一非”的食品及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者,对不能提供食品合法来源的,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

  在餐饮环节,重点检查餐饮许可准入、人员管理、原料采购、设备设施、餐饮具使用、加工制作等六方面。坚决查处无证经营、超出许可经营范围经营现象;重点检查档口式餐饮,是否存在无证、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行为;校外托餐机构是否按批准人数接待学生用餐;督促学校食堂对库存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清理,确保原料贮存符合安全要求,无超期食品。

  对于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违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