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有底线 法律给公平
生活中、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磕磕碰碰的事儿,这个时候就是考验一个人素质的时候了,是冲动行事还是冷静处之,都决定着事情的走向和当事人的安全。作为一个成年人,用法律解决纠纷、矛盾才是明智之举。
受伤害不冲动——及时报警
王亮到某洗浴城洗澡,搓澡工李强为其服务。王亮认为李强搓澡速度过快,是在糊弄他,双方发生争执,王亮突然向李强头部猛击一拳,接着,又是一拳……眼冒金花、感到委屈的李强理智地马上报了警。派出所民警以殴打他人为由,对王亮处以行政拘留3日。李强到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头部外伤后神经症反应、头皮挫伤,住院两天共花费医疗费1396.42元。
铁锋区人民法院合议庭审理认为,王亮应对事件的发生承担侵权责任,应对李强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王亮于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795.84元。
观点:遇事不冲动,及时报警是维护自身权益最好的办法,如果李强当时不冷静,与王亮对打,事情的结果可能会更糟。
突遇飞来横祸——法律还公道
行人刘刚被路边突然倒下的枯树砸倒,他的朋友赶紧向附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出警并拨打120将刘刚送往医院。经诊断,刘刚颈部损伤、颈椎间盘突出、颈椎骨折伴错位。经调查,此树木是某农林管理所所有,因无人看管维护,树木已经中空腐烂。
出院后,刘刚多次找到农林管理所协商赔偿一事,均无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农林管理所依法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0余万元。法院认为,农林管理所没有及时对树木进行查看和管理维护,应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决农林管理所一次性赔偿刘刚37万余元。
观点: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事管理不到位,出现事故赔偿没说的。
剐了人家车——想逃反受伤
65岁的张权骑电动车剐到了黎小田的轿车,张权未停车反而加速,黎小田呼喊无果,情急之下随手扔出手里的哈密瓜,打中张权后脑,之后双方发生剧烈争执。争执过程中,张权发病昏迷,随即被亲属送往附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吸入性肺炎”。张权家属让黎小田赔偿各项损失,但黎小田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张权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请求判令黎小田赔偿各项损失4万元。
法院认为,黎小田的哈密瓜击中张权后脑是其发病诱因,不宜评定损伤程度。判决黎小田赔偿张权一定的经济损失。
观点:剐蹭本是不可避免的事,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才是最好的选择,可是肇事逃跑激怒了受害者,毁掉了自己健康,更给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
遵守规章制度——保障自身安全
贾明的妻子陈莉在一家工厂上班,贾明利用工余时间帮妻子干活,因操作失误,左手被带入机器中,导致食指、中指、无名指受伤。工友立刻将贾明送往医院。贾明要求工厂经营者以帮工关系赔偿医疗费用。
法院认为,贾明与工厂之间并未形成帮工法律关系。贾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与工厂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擅自进入经警示不得进入的工厂作业区帮妻子工作,主观上存在重大过错,应对其损害后果负主要责任;工厂的负责人,虽然在车间门口张贴了警示标志,但是未组织人员对车间进行有效管理,导致贾明进入车间发生人身损害事故,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亦存在管理上的过错,应对贾明的损失承担次要责任。
观点:制度是需要自觉遵守的,因为其保护的是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也是需要严格管理的,因为管理是安全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