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医院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抚远县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卫生计生委:
年初以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各市(地)卫生计生委,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下发的《2016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扎实开展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了很多成功做法,有的市(地)民营医院党组织组建已达100%。但由于民营医人员流动性大、党员人数少,许多民营医院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组建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实际困难,很难达到“应建组织不留空白,党员活动不漏一人”的基本要求。为实现所有民营医院今年十一前全部组建党组织的目标,各地卫生计生委可借鉴前期总结的经验做法,采取单独(兼合)组建、联合组建、混合组建等方式,抓好所属地区民营医院党组织组建工作。
单独组建, 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民营医院,按照党章要求必须建立党的组织。(民营医院外聘人员组织关系在隶属原党组织不变的同时,可参加现单位的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民营医院党组织可由未转关系的兼职人员党员单独组成,也可与已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共同组成。)各地卫生计生委要指定专人限期帮助组建单独(兼合)党支部。
联合组建, 对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按照区域分布就近原则,各地卫生计生委要组织相关民营医院共同研究探讨,协调将两家(或以上)医院联合组建党支部,其组织关系隶属当地卫生计生委党委。
混合组建, 针对党员人数少,既不能单独(兼合)成立党支部,也有没有临近的同行业单位联合组建,可与临近区域的卫生计生协会、学会,生产单位,行政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单位的党员组成混合党支部,由当地卫生计生党组织协调,其党组织关系隶属当地党委。
为进一步做好民营医院党的组织组建工作,确保党组织建设全覆盖,无死角,省卫生计生委要求:
一要再进行一次调查摸底。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三月份下发的《关于做好民营医院和卫生计生社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中的“民营医院党建工作情况入户调查表”的内容,对本地区所属民营医院再进行一次调查,准确掌握所属地区民营医院党员情况的底数。
二要结合实际建立党组织。 各市(地)卫生计生所属民营医院以及党员情况各不相同,各地要结合实际,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指派专人帮助其组建,党员人数不够的,可借鉴以上三种方式做好组建工作。
三要如期完成组建任务。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意义重大,虽然前期各地卫生计生委在民营医院党建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总结了一些成功经验,但发展还很不平衡,除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地区民营医院全部成立党组织外,有的地区民营医院党组织组建工作还很滞后。希望各市(地)卫生计生委党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肩负起抓好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切不可轻视、忽视,也不能原地打转转、有死角、强调客观困难,必须积极想办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务于今年9月底前民营医院党组织的组建率达到100%。
对组建不利,按期不能完成组建任务的,省卫生计生委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将对当地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各市(地)要将《民营医院党建工作情况入户调查表》、《xxx市卫生计生委党建工作统计表》,以市(地)为单位,务于2016年9月23日前,将电子版上报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
联 系 人:渠彦辰 高艺瑞
联系电话:0451--85971055、85971098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 件:1、《民营医院党建工作情况入户调查表》
2、《xxx市卫生计生委党建工作统计表》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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